吃饭的时候,他会想到她的笑脸;走路的时候,会想到她的笑脸;上课的时候,会想到她的笑脸;睡觉的时候,梦里会浮现她的笑脸。
现在,只要一天不看见这张笑脸,他就会焦躁得发疯;为了这张笑脸,他甘愿献出自己的一切,哪怕牺牲生命,也在所不惜。
他说,他愿是一支铅笔,握在她手里,写出优美动人的诗句;他愿是一块橡皮,拿在她手里,为她擦去烦恼忧愁;他愿是一双鞋垫,踩在她的玉足下,伴她走遍万水千山;他愿是一只脖子上拴着绳子的小狗,绳子的一端,攥在她手里,永远和她不离不弃。
他发誓,无论昌欢怎么对他,他都会在心底,一辈子爱她。
昌欢一直生活在无忧无虑、充满温情的家庭,虽说为人谦和,很会处事,却从来未经受过别人如此肉麻的恭维,这些平日里,人们歌颂伟大领袖都不曾用过的词句,如今一股脑儿地用在了她身上,昌欢有些飘飘然了,乐不可支,甚至对那个平日总穿着打补丁衣服、不起眼儿的怀沉石,刮目相看了。
昌欢不能理解的只有一点,就是那双绵羊眼后面的大脑里,怎么会蕴藏那么绚烂的文彩,写出如此令人如痴如醉的诗句?而且,这种优美的词句,又绝对不是灵光闪耀的昙花一现,而是像夏季山间的小溪,源源不断。
在以后的日子里,这个看似冷漠孤僻的年轻人,总能变戏法似的,神不知,鬼不觉,每天准时将一封文情俱佳的情书,放进昌欢的文具盒里。
大约一个月过后,昌欢就成了这个年轻人的忠实读 者了,每天最幸福的时光,就是等着放学后回家,趁着家人不注意,快乐地躲进屋里,装成写作业的样子,读着年轻人写给她的情书。
看过后,赶快把信笺叠好,工工整整地放进自己的衣箱左下角。不长一段时间,那里已经积攒了一沓情书。
随着情书的增多,那个年轻人的形象,在昌欢心里,也开始慢慢地改变:平日总穿让同学瞧不起的带补丁衣服,这会儿在昌欢眼里,也变成艰苦朴素的美德;略显单薄的身材,在昌欢眼里,也显得那么魁梧伟岸,值得信赖;甚至鼻梁两侧几颗雀斑,在昌欢眼里,也变成张显男子汉气魄的标志。
昌欢终于忍耐不住,也开始给怀沉石写情书了。
此后,二人虽近在咫尺,却如远隔天涯,每天通过暗传情书,互倾衷肠,沉浸在初恋的幸福里。
家里最先发现昌欢正在恋爱的,是早就开始耳背的世德。
因为耳背,和家里人交谈时,常常打岔,引得家里人笑话,世德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主动减少了和家里人的交流,变得沉默寡言了。
可周围世界,对他极具诱 惑,他想随时掌握周围发生的一切,就改变了以往通过询问来了解情况的习惯,练就了通过察言观色去了解外部世界的本领。
昌欢的恋情,虽说家里人谁也没有提到过,但昌欢脸上那种初恋少女无法掩饰的喜悦,世德凭着老江湖的眼力,一眼就能辨识出。
担心自己看走了眼,世德又很巧妙地从昌欢身上找到了佐证:这段时间,昌欢几乎每天在天黑之前才回家,回家后,还直嚷嚷在学校帮班里干这干那,显出一副极不情愿样子。
而同在一所学校,仅比昌欢低一年级的昌庆,通常半下午就放学回来了,甚至,连在同一所学校任教的父亲,也是在太阳落山前就下班回来了。
而且,昌欢往往抱怨完在学校帮班里做事之后,马上就心情愉快地在饭桌上又说又笑,谈笑些白天在学校遇上的趣事,这就暴露了她刚才的抱怨,并非自己的真实心情。
显而易见,之前她之所以要这么假惺惺、装成极不情愿的样子,无非是想堵塞别人的嘴巴,免得人家会问她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根据这一点,世德判断,昌欢每天迟迟才回家的背后,必有隐情。
结合这段时间她脸上的笑意推断,世德准确地得出结论,昌欢正在恋爱。
为了进一步寻找出决定性的证据,世德开始暗中监视昌欢,像一个狡猾的侦探。
很快,证据出现了:昌欢这阵子,突然对写信产生了兴趣。
根据经验推断,一个人,如果不是对写作产生了兴趣,为了练笔,天天写点什么,正常的人,如果不是遇上什么特别纠结的事情,是不会通过写信来纾缓心中郁闷的。
只有恋爱中的年轻人除外,他们觉得,要是不用情书的方式来表达爱慕,光凭见面时的谈情说爱,是空口无凭的,不牢靠的,恋爱中的年轻人,是最愿意用写信的方式交流的。
为了验证自己的推测,每当昌欢借口写作业,一个人躲在屋里奋笔疾书时,世德就会蹑手蹑脚,踱到孙女的屋外,故意轻轻咳嗽一声,而后目光敏锐地观察昌欢的反应。
果然,每回在世德轻咳一声后,昌欢都会像一只受惊的小兔子,浑身悸栗一下,赶紧拿胳膊捂住胸前的信笺,转过头,冲着站在门边的爷爷做个怪脸,再向爷爷努努嘴,表示她现在正忙着呢,没空儿搭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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