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辩护的理由是小约翰·辛克利长期就有精神病,刺杀总统的时候发病了,没有行为能力,不能算作犯罪行为。
至于为了女明星刺杀总统,显然只要是个正常人都干不出来,这就更证明他有病了。
不讨论阿美有钱有权人的勾搭,就这一个精神病能否判罪的问题,也引发了各个时空的讨论。
大秦,咸阳百家们各执一词。
法家毫无疑问,认为无论他有没有病,事情都是他本人犯下来的,自然应该服罪受罚,家里知道他有病没有管好他,应该承担同样的罪责。
儒家认为不应该如此武断,这个辛克利的行为动机有没有病抛在一边,只说真正有病没法控制自己的人,他们如果过失杀人,不是有意的,这种判罚对他们对家庭都不公平。
医家认为该是应该把病理判定弄得更严谨,不能只是两个医生的判定就真确定辛克利有病没病。
这个病到底什么样,是不是真的发病时无法控制自己,这才是需要仔细研究不能瞎定义的。
除了这几家,其他学派也纷纷加入讨论,各自列出自己的观点,来讨论这个病与法应该怎么权衡判定。
[最后的最后,律师团成功证明辛克利有精神病,一种一种随时可能发作,毫无征兆,发作起来很暴力,但不发作和正常人没区别的精神病。
最后法庭以他患病无行为能力,判定无罪,当庭释放。]
争论法律边界与定义的众人也不辩论了,在想这个离谱的病,到底是在呢么论证成功的。
今天这个病能论证成功,那不是后面有人犯了罪,也说自己得了病,不管平时有多正常,反正杀人的时候就是无法自控,无罪释放。
这长久以往,法律的威慑意义又在哪里?
[刺杀案在法庭上结案了,后续却还没有结束。
刚下法庭的辛克利被一群医生围住,以他有严重精神病为由,把他直接拉到了圣伊丽莎白精神病医院进行治疗。]
看完圣伊丽莎白精神病医院的历史,一股寒意从众人的后脊椎升起。
一个一共就收过十二万病人的医院,收藏着1400个大脑标本,十万张脑组织切片,到底是活着把人的脑子切了,还是等人死了分尸都未可知。
历朝的大夫们惊愕异常,这种明着害人,那人不做人,看做实验体的人间地狱,也能是医院!?
喜欢直播:古人陪我一起补课请大家收藏:(m.20xs.org)直播:古人陪我一起补课20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