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发出阵阵嘶吼,步步朝着闫凌靠近。
闫凌已经说不出话来,他瞪大了双眼,死死盯住朝他紧逼的怪物。
“背……你怎么不背!是不是……嫌弃我了!”
那白骨怪异地尖叫一声,倏然朝着闫凌奔去,紧接着那尖锐的指骨径直朝着他的胸口插入,刺进皮肉中。
眼睁睁看见自己流出的血染红了那森森白骨,可闫凌也只能张惶地大张着嘴巴,感受到指骨在慢慢深入皮肉之中,但是他就像是失了力一般,丝毫无法挣脱。
“救……救命……”
从喉中呜咽吐出这断断续续地字眼,闫凌紧紧咬牙,使出浑身力气,似突然爆发一般,紧攥住胸前的骨架,狠狠朝后一拉,骨头脱离血肉那刻,鲜血瞬间喷涌出来。
被自己的血糊了满脸,睁开眼睛都十分费力,闫凌连忙用手背去擦。
终于能睁开黏腻的眼皮,他竖立了来,大喘几口气又连忙摊开手去看,却是一手滴落的细汗。
“醒了。”淡漠又平静的语调传进耳中,闫凌转过头,正端着一盆水的书墨缓缓走近。
“书……书大哥……”闫凌将手放下,目瞪口呆地看向来人。
“我……我没死?”抬起头,朝四周望去,“这是什么地方?”
许是没有料到人醒过来还这般啰嗦,书墨将水放在床头的支架上,淡淡道:“你没死,这是公主府。”
“这是怎么回事?”闫凌想要扭过身更好与书墨谈话,却没胸口拉扯的伤口疼出一身冷汗。
书墨将人按住,微叹了一口气:“别动,你身上还有伤。”
将人扶住靠着软垫半躺,书墨将水中的毛巾拧干,接着递给了闫凌,“自己擦。”
“嘶……”闫凌疼得呲牙咧嘴,却又按耐不下心中的好奇心:“书大哥,我还活着……”
似乎在为体内的血液还在鲜明的流动,而离心脏最近的伤口疼痛感实实在在的存在,闫凌才真正体会到活着的真实感,至于那个梦……他不敢再回忆。
“是……是公主救了我!”忽然意识到这点,闫凌几乎激动的抬头。
这孩子倒也不傻,书墨在心中诽谤一句,随即莞尔,开始将事情的来龙去脉以及郁烨为了救他帮助他脱离辛阚府的事悉数脱出。
半柱香后,只见闫凌眼中氤氲着雾气,似小姑娘一般地揪住了手里的被角,“我何德何能,能让景宁公主出手相救!”
“当然,救你也不是白救的”书墨从怀中掏出一本黑底封面的账本,徐徐出声:“从今往后,你便要留在公主府里当侍卫,三百两银子,从你每月的月奉中扣除,当然,你也要做额外的任务还债。”
“三……三百两银子……”
听到这个数字,如今孑然一身的闫凌只觉得刚刚头上流下的汗比梦魇时还多,他抿抿有些干裂的唇,缓声开口。
“既然为公主所救,闫凌这条命自然是属于公主的,而且我会终身铭记公主恩惠,必用一生报答。”
“你又这份心便好。”说着,书墨从后方的衣柜中翻找出一件衣服,看那大小,应该是书墨多年前的衣裳。
“若是好了,就穿戴好公主府的侍卫服去面见公主吧。”
“是!”闫凌接过衣服,放在身前细细抚摸,仿佛看待一件珍宝一般,除了昨日,他从未见这传闻中的景宁公主,但是书墨的面,他还是见到过一两回。
当时闫凌的心思,说是没有艳羡过书墨是绝不可能的,但是更多的钦佩,他那自辛阚府就崇拜的偶像,理应跟随这般非比寻常的主子。
见闫凌正对着衣服发愣,书墨没有提醒,而是抬起衣袖,放在鼻下闻了闻。
方才他同戾风去后院挑粪,果然还是留下了味道,此时此刻的书墨轻蹙起浓眉,开始有些嫌弃自己。
虽说自己是在受罚中,可这清晨的早膳时间,他还是想要去给公主布菜,顺便……再就闫凌一事郑重其事的向公主道谢。
在某种程度上,他承了郁烨比闫凌还犹过不及的恩情,可是书墨一直觉得,用自己这般污浊不堪,又负载累累血债的卑贱性命回报郁烨,实在不配。
“我有要事先行。你好生休……”书墨转过头去看闫凌,却被他的动作噎住即将出口的话。
只见闫凌站起了身,已然穿好给他找出的浅黑外袍,十指灵活异常,正有条有理地系腰封。
“我已收拾完毕,可以面见景宁公主,还劳烦书大哥带路。”
望了一眼地上血横交错的缠带,以及满满一盆的血水,书墨的表情从惊讶变成了错愕,“你没事了?”
闫凌闻言,不好意思的摸摸头,傻笑道:“我自小体质特殊,伤口恢复比较快,只是尚有痛感,还会比一般人强烈。”
“那为何要坚持去面见公主?”
“想……想亲自向公主道谢。”闫凌微红着脸,明明这般高挺的个子,却是十分正经的害起羞来,自从听完昨夜之情的经过后,闫凌对郁烨的崇敬程度上升到了一个新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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