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
秦霄浑身寒毛倒竖,再次体会到了久违的危机感。
不过这种感觉并不会让他感觉到害怕,反而是有种找回那些年东躲西逃的感觉。
这种感觉,就跟回家了一样。
舒适区!
这对他而言就是绝对的舒适区。
那漆黑巨人身上的眼睛不再发光,仿佛是城市突然断电一片区域内所有灯光同时熄灭。
不仅熄灭,秦霄甚至还干脆闭上了眼睛。
他感觉自己把握住了什么。
是了!
他把握住了前世的道路。
野苟圣为什么是野苟圣?
因为他真的很能跑!
是的!
逃跑才是他的绝中绝。
今生为什么迟迟掌握不了,因为他已经忘记了逃跑的感觉。
他不需要东躲西藏,他不需要避任何人锋芒,他太过无敌了。
什么入侵者、什么十方妖帝,看起来一个个强大的可怕,但实际上并没有给秦霄带来任何实质性的压力。
甚至他们带来的压力,还不如一个约翰·欧德。
至少在面对约翰·欧德的时候,秦霄最初的策略是装死。
只不过后来发生了种种意外,策略从自己装死变成了送约翰·欧德去死。
但压力,是实打实存在的。
入侵者和十方妖帝呢?
没压力!
真没压力!
它们的代理人(妖),是真不如老登啊!
所以从始至终,秦霄都是游刃有余。
所以他忘记了自己的道,或者说潜意识觉得自己不需要前世的道。
这是一种很矛盾的感觉,甚至完全就是左右脑互搏,但这却是事实。
不过直面阴天妖帝留下的神通,让他找回了所有熟悉的感觉。
老伙计,上线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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