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一口气骂完,手中的锅铲在空中挥舞得虎虎生风,上面挂着的一片葱花,精准地掉进了凌风的衣领里。
凌风彻底懵了。
他从小到大,锦衣玉食,走到哪里不是被人捧着,何曾受过这等指着鼻子的羞辱。
他想拔剑,可在那女人凶悍得如同要吃人的目光下,他握着剑柄的手,竟然在微微发抖。
他能感觉到,这个女人,是说真的。
她真的会用那柄油腻的锅铲,拍烂自己的脸。
大堂里,响起了一阵压抑不住的哄笑声。
那些亡命徒们,一个个笑得前仰后合,看着凌风的眼神,就像在看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傻子。
凌风的脸,瞬间涨成了猪肝色。
羞辱,愤怒,还有一丝恐惧,在他心中交织。
“云……云兄……”他求助似的看向云逍。
云逍从头到尾,都只是安静地看着。
他甚至还有闲心,用【通感】“品尝”了一下那碗面。
嗯,面是好面,手工的,很筋道。汤是骨头汤,熬了很久。荷包蛋用的是土鸡蛋。
但要说值一百两……
那纯属扯淡。
这碗面的成本,加起来不会超过一百文。
这老板娘,心比煤炭还黑。
但他没有出声。
因为他“尝”到,在老板娘发飙的时候,她身上那股“凡人”的气息没有丝毫改变,但一股若有若-无的、极其凝练的、仿佛能斩断一切的锋锐之气,从她手中的锅铲上,一闪而逝。
那不是灵力,也不是妖气,更不是魔气。
那是一种……云逍从未“尝”过的,纯粹的、霸道的“规矩”。
在这里,她就是规矩。
违背规矩的下场,可能会很惨。
“咳。”云逍清了清嗓子,拉了拉凌风的袖子,示意他坐下。
然后,他冲着老板娘,露出了一个和善的微笑:“老板娘说的是。出门在外,自然要遵守本地的规矩。一百两一碗,价格公道,童叟无欺。”
说着,他从怀里摸出四锭金元宝,放在桌上。
“四碗面,四百两。二斤酱牛肉,一盘花生米,一壶女儿红,您给算算,总共多少。”
他表现得像个出门游学的富家翁,挥金如土,毫不在意。
老板娘那凶悍的表情,在看到金元宝的瞬间,缓和了下来。
她上下打量了云逍一眼,那只独眼中闪过一丝诧异。
似乎没想到,这个看起来病恹恹、随时会倒下的年轻人,才是这群人里真正做主的,而且如此上道。
“牛肉一百两一斤,花生米五十两一盘,酒五十两一壶。”她报出了价格。
牛肉两百两,花生米五十,酒五十。
加起来,正好三百两。
四碗面,四百两。
一顿饭,七百两。
凌风在旁边听得眼角直抽抽,感觉自己的心在滴血。
七百两,够他去红袖招包一个月的场了。
“总共七百两。”老板娘拿起桌上的金元宝,在手里掂了掂,满意地点了点头,“看在你这么爽快的份上,多的就当赏我的了。”
她竟然连找钱的意思都没有。
凌风的拳头,握紧了又松开,松开了又握紧。
最终,还是没敢再说什么。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老板娘收了钱,气势也收敛了起来,她将那柄大杀器似的锅铲往腰间一别,又恢复了那副懒洋洋的样子,叼起旱烟,走回了柜台。
一场风波,就此平息。
“吃饭吧。”云逍淡淡地说道,率先拿起了筷子。
钟琉璃早就等不及了,立刻埋头,呼啦呼啦地吃了起来,小嘴塞得鼓鼓囊囊,像一只仓鼠。
凌风愤愤不平地坐下,化悲愤为食欲,恶狠狠地夹起一大块牛肉塞进嘴里。
只有云逍,吃得很慢。
他一边吃,一边不动声色地观察着周围。
这场冲突,虽然看似只是一个金钱纠纷,却让他看清了很多东西。
第一,这家客栈,或者说这位老板娘,完全不认世俗的权力和身份。在这里,刑部尚书公子的名头,P用没有。
第二,这里的规则,简单粗暴——钱,或者命。
第三,这位老板娘,很强,而且很市侩。她卖的是面,但真正卖的,恐怕是在这片法外之地里,一个能让你“安稳吃完一顿饭”的资格。
果然,贵有贵的道理。
就在这时,邻桌那个围着好几个彪形大汉的桌子,传来了一个粗豪的嗓音。
“……我跟你们说,前两天,老子就在那黑风山,宰了一头上千年的熊瞎子精!那家伙,皮糙肉厚,力大无穷,结果呢?还不是被老子一斧子劈成了两半!”
一个满脸横肉的壮汉,喝得满脸通红,正唾沫横飞地吹嘘着自己的战绩。
“张大哥牛逼!”旁边的小弟们纷纷捧场。
“那算什么!”被称为张大哥的壮汉,又灌了一大口酒,得意洋洋地说道,“那熊瞎子精的洞府里,还藏着宝贝呢!一块人头大的‘玄阴铁’!那可是炼制地阶法宝的上好材料!已经被我卖给了城里的铁匠铺,换了三千两银子!不然,哪有钱来红姐这儿潇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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