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止神。”林烨眉飞色舞,“他那掌法刚猛无俦,打起来威风八面。而且这人最是正直,见了不平事必定出手,就是……”
“就是什么?”
“就是太贪吃了。”林烨想起书中写的洪七公为了吃鸳鸯五珍脍耽误事,忍不住笑,“听说他为了一口吃的,能跑几十里路,甚至……”他顿了顿,没好意思说自断手指的事。
林朝英噗嗤笑出声:“还有这种怪人?那咱们到了北方,可得找些好吃的,说不定能引他出来。”
两人一路晓行夜宿,倒也自在。林烨没什么武功,走得累了就耍赖,林朝英便提着他的后领像拎小鸡似的往前赶,惹得他连连告饶;路过市集,林烨总爱买些新奇玩意儿,见了糖画摊更是走不动道,林朝英嘴上笑他孩子气,却会悄悄把糖画塞进他手里。
这日到了沧州地界,两人找了家客栈歇脚。刚坐下,就听见邻桌几个汉子在议论:“听说了吗?丐帮最近在沧州集会,好像是要商量对付金兵的事。”
“可不是嘛,听说他们新出了个少年英雄,年纪不大,身手却利落得很,就是嘴太馋,昨天还把张屠户刚卤好的肘子偷了半只。”
“哈哈,那小子叫什么来着?好像姓洪……”
林烨和林朝英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兴奋。
“姓洪?难道是……”林朝英压低声音。
林烨点头,心里却有些纳闷:少年英雄?听着怎么不太对?
正说着,客栈外忽然传来一阵喧哗,夹杂着掌柜的怒骂:“臭叫花子!敢偷我的酱牛肉!抓住他!”
两人探头去看,只见一个瘦小的身影如泥鳅般窜过人群,怀里还鼓鼓囊囊的。那是个半大孩子,约莫十四五岁,穿着打满补丁的破衣,头发乱糟糟的,脸上沾着泥污,唯有一双眼睛又亮又贼,正朝着客栈这边跑来。
“让让!让让!”那孩子一边跑一边喊,脚下步伐竟异常轻快,眼看就要撞到门口的柱子上,却猛地一个侧身,险之又险地避开,动作灵活得不像话。
掌柜的带着两个伙计在后头追,气得直跳脚:“小兔崽子!别让我抓住你!”
那孩子却回头做了个鬼脸,脚下不停,竟“嗖”地一下钻进了客栈,直冲到林烨他们这桌底下,还不忘把怀里的油纸包往身后藏。
林朝英刚想伸手去揪,却被林烨一把按住。他盯着桌下那顶破破烂烂的草帽,心里忽然冒出一个荒谬的念头。
第三章 初见七公,竟是少年
“别出声。”林烨低声对林朝英说,然后对着桌下朗声道,“掌柜的,刚才那小叫花子往东边跑了,我瞧见了。”
掌柜的一愣,骂骂咧咧地带着人往东追去。
等脚步声远了,桌下才传来窸窸窣窣的响动。那孩子探出头,警惕地看了看四周,见没人注意,才钻了出来,一屁股坐在林烨对面的凳子上,毫不客气地打开油纸包。
里面是一大块酱牛肉,油光锃亮,香气扑鼻。那孩子咽了口唾沫,抓起牛肉就往嘴里塞,吃得满嘴流油,眼睛却还警惕地扫视着四周,活像只偷到鸡的小狐狸。
林朝英又好气又好笑:“你这孩子,怎么能偷东西?”
那孩子含糊不清地说:“我……我饿了……”他嘴里塞满了肉,说话漏风,却带着一股理直气壮的劲头,“那掌柜的黑心肠,卖的肉又贵又少,我拿他一块怎么了?”
林烨看着他,心脏“砰砰”直跳。这孩子……这难道就是洪七公?
不对啊!书里的洪七公不是个胖乎乎的老叫花子吗?眼前这孩子瘦得跟豆芽菜似的,顶多十五岁,除了那双贼亮的眼睛和这贪吃的性子,哪里有半分“北丐”的影子?
“你叫什么名字?”林烨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温和些。
那孩子抬眼看了他一下,嘴里还在嚼着肉:“我姓洪,排行老七,你叫我七儿就行。”
“洪七……”林烨只觉得脑子“嗡”的一声,果然是他!
他忍不住上下打量着眼前的少年。这就是未来名震江湖的九指神丐?这就是那个能和黄药师、欧阳锋鼎足而立的大宗师?现在居然还是个偷牛肉吃的半大孩子?
巨大的反差让林烨一时有些恍惚。他想起书里写的洪七公自断一指的往事——说是年轻时因为贪吃,耽误了救一位义士,从此自断食指,以示惩戒。原来……那时候的他,真的还只是个孩子。
少年洪七见他直勾勾地盯着自己,有些不自在地往旁边挪了挪,把牛肉往怀里又拢了拢:“你……你看什么?想吃啊?这是我好不容易弄来的,不给你。”
林朝英“噗嗤”笑了出来:“谁要你的脏东西。”她从桌上拿起刚点的两盘菜推过去,“吃这个吧,干净些。”
洪七眼睛一亮,看看盘子里的红烧肉,又看看林朝英,犹豫了一下:“真的给我?”
“嗯,吃吧。”林朝英点头。
得到肯定,洪七立刻把剩下的牛肉塞进怀里,抓起筷子就扑向红烧肉,吃得比刚才还要狼吞虎咽,仿佛几百年没吃过东西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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