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焕晶的庭审延期并没有影响林生斌对绿城物业的追责诉讼。律师表示:"这是两起独立的案件,也就是说莫焕晶案件的延期,对林生斌等人追责绿城物业没有影响,可以两个案件同时起诉。"
2018年2月9日9时30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该院第二法庭重新公开宣判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一案。 法庭上,莫焕晶承认了盗窃事实,但辩称自己从未想过要烧死女主人等被害人,点火是因为当日凌晨赌博输钱,想点小火再扑灭试图再次借钱。
2.2 判决结果与理由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莫焕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莫焕晶在案发前有多次关于放火的手机搜索记录,足以证明有放火预谋。莫焕晶故意用打火机点火,引燃书本及客厅窗帘、沙发等易燃物,明显属于故意的放火行为。
法院认为,莫焕晶的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和盗窃罪。她选择于凌晨时分在高层住宅内放火,造成4人死亡和巨额财产损失,对所犯放火罪行虽有酌定从轻情节,但犯罪动机卑劣、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造成的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社会危害性极大。
2018年6月4日下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上诉)一案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法院认为,莫焕晶的放火行为是导致本案后果发生的唯一原因,不存在刑法上的多因一果。
2018年9月21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莫焕晶被执行死刑。 得知这一消息后,林生斌在微博上连发三个"枪毙了",表达了他对这一结果的满意。
2.3 争议与疑点
尽管莫焕晶已被依法处决,但案件中仍存在一些争议和疑点。莫焕晶在庭审中声称,她事先准备了水桶,试图用水扑火但因紧张而摔跤未能成功,还用榔头敲击女孩房窗户玻璃,电话报警并向保安求救。
然而,这些说法与在案证据证明的情况不符。法院认为,关于莫焕晶拿过屋内水桶欲救火、用榔头击打女孩卧室卫生间玻璃等辩解,与现场证据不符,因此不予采信。
更令人疑惑的是,莫焕晶在庭审中曾提到,自己摔倒后"感到一阵眩晕,眼睛闭了一会儿",且后来在看守所给她拍的照片中,显示其头部有淤青和血迹。这是之前笔录中均未提及的内容。当被问及为何事发快一年才提出这个内容时,莫焕晶称,自己前几天去了现场才回想起来。
此外,莫焕晶在法庭上曾表示有话要说,但被林生斌扔出的保温杯打断。 这一幕引发了人们的猜测:莫焕晶到底想要说什么?林生斌为什么这么激动地阻止她?
还有一个疑点是关于林生斌的电话问题。在那生死关头,为什么朱小贞打了20分钟都接不通丈夫电话?有人质疑:"就算在开会,看到电话一直响,难道不会觉得可能有急事吗?" 这个疑点一直悬而未决。
三、物业责任:安全防线的崩塌
3.1 消防设施的缺陷
蓝色钱江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为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在这场悲剧中,绿城物业的管理漏洞成为了公众关注的焦点之一。
杭州市公安消防局参谋长陈骏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物业管理单位存在多项消防安全管理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 消防车道被绿化覆盖,影响消防车辆通行、停放;
2. 火灾发生时,消控室值班人员中有一人未取得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属无证上岗;
3. 火灾发生时,水泵房的消火栓泵控制开关未处于自动状态;
4. 室内消火栓箱门用大理石装饰包裹,部分开启不便;
5. 物业管理单位未按规定严格落实巡查制度,事后有关人员补填部分消防器材检查记录表。
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了火灾救援的效率和效果。尤其是消火栓泵控制开关未处于自动状态这一问题,导致消防部门在灭火过程中遇到了极大的困难。
绿城物业在事后发布的声明中也承认:"火灾后,公司承受巨大非议,保安员心理压力巨大,个别保安员在发现漏检消火栓后擅自涂改了消防器材检查记录。对此我司负有责任,公司管理层将全面反思,自我整顿。"
3.2 应急处置的不足
除了消防设施的缺陷外,绿城物业在应急处置方面也存在明显不足。
杭州市公安消防局参谋长陈骏华指出,物业管理单位应急处置能力不足:
1. 火灾发生后,消控室值班人员对消火栓泵控制开关处于手动状态不掌握,5时07分确认火警后未及时启动消火栓泵;
2. 5时40分现场消防员按下消火栓按钮后,消火栓泵仍未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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