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警方的行动效率低下。尽管成立了"0414专案"小组,但在追捕过程中多次让绑匪逃脱。例如,4月25日,警方在三重市发现主犯陈进兴和林春生,但在双方短暂的枪战中,歹徒成功逃脱。更令人震惊的是,在8月19日的围捕行动中,八百多名警察包围了三名绑匪,却让其中两人逃脱。
警方的指挥系统也存在严重问题。在一次行动中,警方一方面要抓贼,一方面要驱赶狗仔队,导致现场混乱不堪。而陈进兴和高天民则趁着混乱,把衣服一换,混在人群中逃之夭夭。
这起案件的侦破过程也反映出警方的专业性不足。据着名评论家麦克阿瑟评论:"省队的警察的确不够专业,还是早点让国家队给你们上上课吧。" 这种专业性的缺乏,直接导致了白晓燕未能及时获救。
4.3 嗜血的秃鹫:媒体的道德失范
在白晓燕绑架案中,台湾媒体的表现堪称职业道德的反面教材。媒体不仅过早曝光了案件,还在整个过程中不断干扰警方行动,最终间接导致了白晓燕的死亡。
白冰冰在记者面前声泪俱下地哀求:"我求求大家,不要再报道了!如果歹徒知道,我女儿就完了!请大家,不要欺负我们孤儿寡母。" 这番请求让电视机前的观众们看到潸然泪下,而现场的记者们却无动于衷,没有一个人离开。
更令人发指的是,当白冰冰按照绑匪的要求准备交付赎金时,媒体的采访车却紧紧跟随,导致绑匪七次更换交付地点。一位警察愤怒地对记者喊道:"你们还是人吗?这样会逼死人的!"而记者却回怼:"他们(其他记者)不撤,我们也不撤!"
媒体的这种行为不仅干扰了警方的营救行动,还直接导致了绑匪的愤怒,最终促使他们做出了撕票的决定。正如一位参与此案的陈警官事后所说:"媒体是嗜血的。" 这句话深刻揭示了当时台湾媒体的道德失范。
五、社会震荡:从悲剧到变革的漫长道路
5.1 "五〇四大游行":民众的愤怒与觉醒
白晓燕的惨死引发了台湾社会的极大震动。1997年5月4日,一场名为"五〇四悼晓燕大游行"的抗议活动在台北举行。十万多名愤怒的民众走上街头,高举"媒体杀人"的标语,表达对绑匪暴行和媒体失德的强烈不满。
这次游行成为台湾社会觉醒的标志,民众开始反思媒体伦理和社会治安问题。游行的压力最终迫使当局修订了《刑事诉讼法》第245条,严禁泄露绑架案信息。这一法律修订,成为白晓燕命案后台湾司法改革的重要成果。
此外,白晓燕案还促使台湾《刑事诉讼法》进行了全面修订,明确禁止报道绑架案件的细节。这些法律变革,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媒体为追求收视率而不择手段的行为。
5.2 证人保护制度的建立
白晓燕命案后,台湾社会对证人保护的重视程度大幅提高。1997年,台湾地区专门制定了《证人保护法》,为证人提供全面的保护。该法第14条第1项规定:"第二条所列刑事案件之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于侦查中供述与该案案情有重要关系之待证事项或其他正犯或共犯之犯罪事证,因而使检察官得以追诉该案之其他正犯或共犯者,以经检察官事先同意者为限,就其因供述所涉之犯罪,减轻或免除其刑。"
《证人保护法》对防止证人身份数据暴露作出了具体规定,包括在制作笔录或文书时对证人的身份用相应的代号,对证人的签名用按手印代替,对记载有证人真实信息且足以识别其身份的资料独立另卷归档保管。这些措施大大提高了证人出庭作证的意愿。
该法还规定,证人在受保护前应书立切结书,表明愿意在侦查或审判中到场作证,依法接受对质及诘问,与执行证人保护计划相关人员合作,并同意采取各种方式,避免被察知参与证人保护计划等意旨。这些规定为证人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保障。
5.3 安保意识的提升与社会变革
白晓燕命案还带来了台湾社会安保意识的全面提升。案件发生后,台湾富豪阶层的"隐形防护"需求大幅增加:防弹车销量激增、私人保镖公司暴增300%、明星子女全部隐姓埋名入学。
这起案件也改变了台湾的社会氛围。在此之前,台湾社会相对开放,人们的安全意识不强。但白晓燕命案后,整个社会开始反思公共安全问题,人们的自我保护意识明显增强。
此外,白晓燕命案还引发了台湾社会对青少年犯罪问题的关注。人们开始反思,是什么导致了像陈进兴这样的年轻人走上犯罪道路。这促使台湾政府加大了对青少年教育和犯罪预防的投入。
六、母亲的坚韧:白冰冰的后半生
6.1 试管婴儿的血泪之路
白晓燕的离世让白冰冰的世界彻底崩塌,她坦言:"我曾想跟晓燕一起走,但我得为她活下去,活完她未竟的岁月。" 为了填补心中的空虚,42岁的她决定通过试管婴儿技术尝试"把女儿生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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