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年的高适,官至刑部侍郎,封左散骑常侍,却始终保持着朴素的生活。野史里说,他在长安的宅院里没有假山花园,只有一块种着蔬菜的田地,每天退朝后,他都会去田里干活。有次户部侍郎来拜访,看到他穿着粗布衣裳在浇菜,惊讶地说:“高大人,您如今是朝廷重臣,怎么还自己种菜?”高适笑道:“我早年在梁宋种地,习惯了。再说,自己种的菜吃着香。”他还把自己的俸禄大部分都捐给了家乡的学堂,让穷人家的孩子能读书——商丘的百姓为了感谢他,在学堂旁建了座“高公祠”,每逢他的生日,都会去祭拜。
永泰元年(公元765年),高适在长安病逝,享年六十二岁。正史里说他“赠礼部尚书,谥曰忠”,野史里却藏着个感人的结尾:他临终前,让家人把自己在边塞时用的那支笔、那本《燕歌行》的手稿,还有“踏雪”马的马鞍都放在身边。他握着儿子的手说:“我这一生,没什么大本事,只是写了些诗,打了些仗,对得起大唐,对得起百姓。你以后若为官,要记住‘为民’二字;若为文,要记住‘有骨’二字。”说完,便安详地闭上了眼睛。
正史里的高适,是唐代边塞诗的代表人物,是“高常侍集”里的壮怀激烈,是安史之乱中的忠勇之臣;而野史里的高适,却更像一个有血有肉的“侠者”——他会帮老农割麦,会救商队于危难,会把棉衣给士兵,会把俸禄捐给学堂。他的诗里有边塞的风沙,有士兵的疾苦,有百姓的期盼,更有他自己的赤子之心。
如今,在河南商丘的梁园遗址旁,仍有一块刻着“高适耕钓处”的石碑;在甘肃河西的边塞古道上,偶尔还能听到当地百姓传唱他写的诗;在他的故乡河北景县,还有人记得他“大器晚成”的故事。人们记得的,或许不是他官至侍郎的风光,而是他诗里的骨气,是他骨子里的侠气,是他一辈子都没忘的“为民”二字——这才是高适,一个藏在野史里,却比正史更鲜活的诗人、战士、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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