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哥,小心墨水蹭到衣服。”林玲直起身,若无其事地把钢笔递给他,指尖不经意地蹭过他的手背,“咖啡要凉了,快尝尝?”
辰接过钢笔,顺势端起咖啡杯,眼角的余光扫过杯底——咖啡渣竟诡异地聚集成北斗七星的形状,和钢笔投射出的星图一模一样。这时,钢笔在他手心轻轻震动了一下,蓝光透过杯壁映出一行小字,转瞬即逝:“她不是第一次见你,民国药房,她是抓药的学徒。”
辰握着咖啡杯的手紧了紧,面上却不动声色地笑了笑:“多谢林小姐,我一会儿再喝,先跟林总聊完工作。”
第三章:烟火里的醋意与和解
夕阳把老街的青石板染成橘红色,阿花挽着大美的胳膊,晃悠着往巷口走。“大美姐,你们那老房子真不闹鬼啦?”阿花戳了戳她的胳膊,“前儿个李婶还说,半夜听见里面有婴儿哭呢!”
大美甩了甩马尾辫,弯腰系了系帆布鞋的鞋带——这双鞋是辰去年陪她买的,鞋底磨平了,她就在鞋跟处贴了块创可贴,“哪有什么鬼!以前是阁楼电线老化,一下雨就短路冒火花,远远看着像鬼火似的。”她顺手敲了敲路边的井盖,“至于孩子哭,那是下水道管子堵了,水流声咕噜咕噜的,辰早就换成新的PVC管了,现在安静得很。”
“老婆!”巷口传来辰的声音。大美抬头,看见他穿着那件洗得发白的蓝色衬衫,站在路灯下冲她招手,手里还拎着个塑料袋,里面装着她爱吃的糖炒栗子。“我来接你下班,晚上想吃什么?我去买菜。”
大美晃了晃手里的保温桶,笑着跑过去:“不用买啦,早上剩的青椒肉丝和酸笋鸡,热一热就能吃,酸笋的味儿还更浓了呢。”
回到家,大美系上围裙进了厨房,刚把锅烧热,辰就从背后抱住了她,下巴抵在她的肩膀上,声音里满是雀跃:“老婆,跟你说个好消息!我升职了,当办公室主任了,月薪两万!”他凑到她耳边,压低声音补充,“林总还让他女儿林玲给我当秘书,说是刚从国外回来,懂外语……”
“滋啦——”大美手里的锅铲猛地顿住,菜油溅在锅壁上,发出刺耳的声响。她慢慢转过身,盯着辰的眼睛,语气里带着点不易察觉的紧绷:“小秘书?国外回来的?”早上电视里的《婚姻法讲堂》、辰口袋里那支总出状况的钢笔、还有林玲这个名字,突然在脑子里搅成一团,锅里的青椒肉丝渐渐焦糊,冒出一股带着焦味的“醋香”。
晚饭时,餐桌旁静得能听见筷子碰碗的轻响。辰第三次把挑净鱼刺的鱼肉夹到大美碗里,刚放下筷子,鱼肉就被她原封不动地拨了回来。大美全程盯着电视里重播的普法节目,连一个眼神都没分给她,嘴角却抿得紧紧的。
晚上熄灯后,辰刚伸胳膊想搂她的腰,大美就猛地翻过身,把被子裹得严严实实,后背对着他,像道打不开的门。辰对着她的后脑勺,声音放得软软的:“老婆……你是不是不高兴了?是因为我升职,还是因为林玲?”
黑暗里传来一声轻哼,带着点委屈的鼻音:“小秘书长,小秘书短,还特意给你泡咖啡,她身上的香水味,是不是比我身上的油烟味香多了?”
辰心里一软,赶紧从背后抱住她,手臂轻轻圈着她的腰,指尖顺着她的胳膊往上滑,握住她微凉的手:“傻丫头,我跟她就是工作关系,她递咖啡的时候,我连碰都没碰,全给同事喝了。”他低头,鼻尖蹭着她的发顶,“你在我心里,比谁都好看,你系着围裙炒菜的样子,比穿旗袍的民国大小姐还动人。咱们可是在慈安堂按过血手印的夫妻,你还不信我吗?”
他感觉到大美攥着被子的手松了松,继续轻声说:“我知道你在意那个结婚证,等下个月咱们回老家,就去民政局排队,给你拍最美的登记照,再买个你喜欢的红本本套,上面绣上咱们的星形胎记。咱们办过酒席,亲戚朋友都认你这个女主人,差的只是一张纸,我肯定补给你。”
辰低头,吻了吻她湿润的眼角,指腹擦掉她脸上的泪痕:“咱们可是一起从民国穿回来的患难夫妻,这点小误会,可不能影响咱们的感情。”
大美突然仰起脸,带着哭腔小声说:“那你要每天都给我买糖炒栗子,还要像在慈安堂那样,给我煮冰糖雪梨水。”
“好,都依你。”辰笑着吻住她,指尖轻轻捏了捏她的脸颊,“不用等明天,明天早上我就去巷口的早点铺,给你买你爱吃的油条豆浆。”
大美突然翻身把他压在下面,指尖戳着他的胸口,眼神里还带着点没散的水汽,语气却硬邦邦的:“要是你敢跟那个林玲走得近,我就把你的钢笔扔到阁楼的电路箱里,让它再也不能穿越!”
话没说完,她的唇就被辰吻住,带着点咖啡香的气息里,混着他独有的温度。晨光透过窗帘缝隙照进来时,大美正趴在辰的胸口,用指尖画着星星,辰突然抓住她的手腕,两人相视一笑,眼底的委屈和不安,都化作了藏在烟火气里的温柔。茶几上的钢笔,笔尖的红点微微闪烁,像是在为这对跨越时光的夫妻,悄悄记下这段藏在日常里的轮回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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