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改革”的提案,如同在平静的湖面投下了一颗深水炸弹,其引发的涟漪和暗流,远超凌皓最初的预料。灵溪宗与青木宗的高层,在经历了最初的震惊、质疑与激烈辩论后,不约而同地选择了——深入研究。
毕竟,合并是两宗高层的共同战略目标,而传统的权力分配模式确实陷入了死胡同。凌皓提出的这个闻所未闻的“股份制”,虽然离经叛道,但其所蕴含的“量化公平”与“效率制衡”理念,却像是一把钥匙,精准地插入了僵局的锁孔。
于是,迎客峰的谈判暂停了,但两宗之间的文书往来和密使穿梭却变得更加频繁。焦点集中在了凌皓正在起草的那份《灵溪-青木新宗门股份制改革方案草案》上。
凌皓的小院,俨然成了这场变革的“思想发动机”。他几乎是不眠不休,将自己脑海中关于现代公司治理、证券金融的知识,与修真界的实际情况进行着艰难的融合与再创造。
阿土、林风、石坚等人则成了他最得力的助手,负责资料整理、数据测算、图表绘制,以及应对那些闻风而来、试图打探消息或施加影响的各色人等。
数日后,一份厚达数百页,图文并茂、条款详尽的《草案》终于摆在了两宗高层的案头。
这份《草案》的内容,再次颠覆了所有人的认知:
第一章:总纲与性质
明确新宗门命名为“灵青盟”(暂定),其法律性质为有限责任修仙联盟。联盟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各成员(原两宗)以其认缴的股份为限对联盟承担责任。这就在法理上隔绝了无限风险,让合并更无后顾之忧。
第二章:股本与股权结构
详细规定了“联盟贡献点”作为股权计量单位。设立资产评估委员会,由两宗各派代表及邀请的中立第三方(如附近交好的宗门长老或散修大能)组成,对两宗投入的灵脉、药田、库藏灵石丹药法器、功法秘籍、弟子潜力、市场影响力等所有有形无形资产,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详细盘点与量化评估,最终确定各自所占的股份比例。
并首次提出了“原始股”概念,此部分股份为两宗创始持有,锁定一定期限,不得随意转让。
第三章:治理结构
构建了三权分立的现代公司治理框架:
1. 联盟大会(最高权力机构): 由所有持股者(目前即两宗)组成,按持股比例行使投票权。负责修改联盟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审批重大投资与并购、决定利润分配方案等最重大事项。
2. 联盟理事会(决策执行机构): 相当于董事会,由联盟大会选举产生,设理事长(相当于董事长)一名,由持股最多一方推荐,另一方附议(或设定交替担任机制)。理事会对联盟大会负责,执行大会决议,领导盟主(相当于CEO)及其管理团队。
3. 盟主及管理团队(日常经营管理机构): 由理事会聘任,负责联盟日常运营,各堂口(丹堂、器堂、执法堂等)对其负责。
4. 监察殿(监督机构): 独立于理事会和管理团队,负责审计财务、监督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对联盟大会负责。
这套结构,清晰地划分了决策、执行、监督的权力边界,看得两宗长老们眼花缭乱,却又隐隐觉得…好像比现在各堂口职责不清、互相扯皮要强?
第四章:弟子权益与激励机制
明确规定,联盟弟子按贡献(任务完成、修为晋升、技术创新等)可获得“贡献点”,此贡献点可与灵石兑换,也可在内部交易市场购买资源,未来甚至可探索与“股份”进行某种程度的关联(类似员工持股计划雏形),极大激发底层弟子的积极性。
同时,设立“发展基金”,每年从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弟子修炼、技术创新和风险投资。
第五章:融资与股份流通(证券法雏形)
这一章最为石破天惊!凌皓提出了“增发扩股”与“股份交易”的概念!
· 联盟若需发展资金,可向内部弟子或外部投资者增发新股,原有股东可按持股比例优先认购。
· 在锁定期满后,经联盟大会批准,可设立“内部股权交易平台”,允许持股者在一定规则下转让其股份。
这意味着,股份不再是静态的,而是可以流动的资产!甚至…可以上市交易?(凌皓暂时没敢写那么远,但种子已经埋下。)
第六章:合并、分立与清算
甚至规定了联盟未来可能面临的合并、分立乃至解散清算的情形和程序,做到了“有始有终”。
这份《草案》,几乎就是一部微缩版的《公司法》加《证券法》!它用严谨的法律条文和金融工具,为“灵青盟”构建了一个权责清晰、激励相容、能够自我发展并抵御风险的现代化组织框架!
当两宗高层,尤其是那些精通庶务、管理着大量资源的长老们,仔细研读了这份《草案》后,无不倒吸一口凉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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