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而言,“法不阿贵”四个字,是韩非子法治精神的精髓。它不仅是古代法律思想的一次伟大飞跃,也为秦始皇结束战国纷争、建立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中央集权帝国,提供了最关键的思想武器。它的影响,深深烙印在了此后两千多年的中国政治文化之中。
上面提到“刚直不阿”与“阿谀逢迎”这两个成语,一褒一贬,恰如镜子的两面,映照出截然相反的人品与气节。它们背后蕴含着丰富的历史故事,是中国传统文化中衡量士人品格的重要标尺。
一、刚直不阿
释义:指为人刚强正直,不阿谀奉承,无偏私,不逢迎。
这个成语的精神内核贯穿中国历史,其中最脍炙人口的故事来自宋代名臣包拯。
成语故事:包拯的铁面无私
包拯,世称“包青天”,是刚直不阿的典范。他的故事不仅载于史册,更在民间戏曲和文学中广为流传。
弹劾权贵,不避艰险:包拯在担任监察御史和谏官时,以敢于直言抨击权贵而闻名。当时,深受宋仁宗宠信的张尧佐(张贵妃的伯父)无功受禄,竟被同时授予节度使、群牧制置使、宣徽南院使和景灵宫使四个重要官职。此举引发朝野哗然,但众人惧于其权势,敢怒不敢言。唯有包拯,连续多次上奏,在朝堂之上与仁宗皇帝当面激辩,言辞激烈,唾沫星子都溅到了皇帝脸上。他坚持认为,恩宠过度会败坏朝纲,最终迫使仁宗皇帝罢免了张尧佐的两个官职。
大义灭亲,不徇私情:在民间传说中,包拯的刚直更体现在对待亲人上。最着名的故事是《铡包勉》。他的侄子包勉在担任地方官时,贪赃枉法,罪行败露。包拯得知后,陷入巨大的痛苦与矛盾之中。一边是抚养自己长大的嫂娘的骨肉亲情(包拯由嫂娘抚养长大,视其为母),一边是自己亲手订立、必须扞卫的法律。最终,他选择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含着泪下令用虎头铡处决了自己的亲侄子。这一举动,将“刚直不阿”的内涵推向了极致——法律面前,至亲不饶。
寓意:“刚直不阿”体现了对原则和法律的绝对忠诚。它要求一个人在任何压力(无论是来自权力、人情还是利益)面前,都能坚守正道,不屈服、不妥协。这是一种将公共利益置于个人得失之上的崇高气节。
二、阿谀逢迎
释义:指曲从拍马,迎合别人,竭力向人讨好。这个成语的形象在历代奸佞之臣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其中以北宋的丁谓为代表。
成语故事:丁谓的“溜须”之举
丁谓是宋真宗时期的宰相,才华横溢但人品不佳,极善阿谀奉承。他的故事与另一位名相寇准紧密相关。
“鹤相”的媚上:宋真宗迷信道教,曾一度声称有“天书”降临。丁谓为了迎合皇帝,极力鼓吹并主持了一系列耗费巨资的宗教活动,如修建豪华道观。他每次都会献上所谓的“祥瑞”之物,以博取皇帝欢心,当时被人讽刺为“鹤相”(因鹤被视为祥瑞)。
经典的“溜须”事件:丁谓曾一度在寇准手下任职。有一次,中书省聚餐,寇准的胡须上不小心沾了汤羹。一旁的丁谓见状,立刻起身,小心翼翼地替寇准擦拭胡须。这本是极其谄媚、有失士大夫尊严的举动。寇准为人刚正,对此十分厌恶,便笑着讽刺道:“参政,国之大臣,乃为长官拂须耶?”(你身为国家参政大臣,就是来为长官擦胡子的吗?)
这句话让丁谓羞愧难当,也从此留下了“溜须”这个代表奉承拍马的词汇。“阿谀逢迎”也因此有了一个极其形象的代称。
寓意:“阿谀逢迎”是为了个人私利而放弃原则和尊严的行为。它污染政治和社会风气,使决策基于个人好恶而非事实与公义,最终导致小人得志、贤能受斥,是国家衰败的征兆。
总结与对比
成语 核心品质 代表人物 关键行为 后果与影响
刚直不阿 正直、无畏、坚守原则 包拯 弹劾国戚、大义灭亲 扞卫法律公正,赢得万世景仰
阿谀逢迎 谄媚、自私、丧失尊严 丁谓 迎合皇帝、为上司溜须 败坏官场风气,留下千古骂名
这两个成语及其背后的故事,共同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中对于理想人格与现实丑态的一种深刻描摹。它们如同历史的坐标,时刻提醒后人:是选择做一名挺直脊梁、坚守道义的“刚直之士”,还是做一个屈膝逢迎、追逐私利的“阿谀之徒”,这不仅是个人品性的选择,更关乎国家的命运与社会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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