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花满含笑意,自从把江遇休了,这蠢丫头居然开窍了。
“沈昼和他,你打算让谁当夫郎,谁当侧君?”
王大花打趣道。
“沈昼。”
墨初白毫不犹豫的回答。
王大花有些不解:“你和闻人渺青梅竹马,怎么会选沈昼做你的夫郎呢?难道是青梅竹马抵不过天降?”
墨初白摆手,“并不是青梅竹马抵不上天降。”
“而是他先来的我身边,并且他帮我治好了腿,我赘他当夫郎,也算是报答吧……。”
阿渺虽然是自己青梅竹马,但是他年纪太小、太幼稚了,只会意气用事,他镇不住人,最后只能落得遍体鳞伤。
自己不让他做正君,不是不喜,更是一种保护。
反观沈昼就会好很多,他足够温柔贤惠,并且有一身医术,是做正君的不二人选。
王大花打趣道:“你倒是个看的开的,沈昼跟着你也不委屈。”
墨初白挠挠头有些心虚。
“主要……他好看了,我怕……我把持不住啊!”
看到他就难以自持,想亲,想*。
王大花露出一抹意味深长的笑,鼓励道。
“年轻人可要把持的住啊!不然伤了身子,到老了可是要受罪的,并且你年轻、长得好,能干活,他能和你在一起,也是他的福气!”
脸上带着八卦:“晚上怎么样?还听话吧?”
“我有药,给他吃了,爽的很,晚上叫的比谁都欢!”
“停停停!”
墨初白脸色涨红,立马阻止。
这是什么虎狼之词,再说了自己年轻力壮的怎么会不行,只有沈昼求饶的份吧!
“哎呀!没有的事!不聊了!不聊了!我去刨地了!”
两人分道扬镳,墨初白如一只勤劳的小蜜蜂,松土、施肥、播种,忙得不可开交。
用袖子擦干脸颊的汗水,望着干燥的天空,春季的天是多变的,有时潮湿,有时天如拧干的抹布。
[小麦 可食用 成长周期 190~210天]
[小麦 距离成熟剩余192天6小时20分]
“这时间也太久了吧!等到这么久估计黄花菜都凉了。”
自己家里的粮食全都被江遇霍霍完了,现在只能去山上挖没味道的红薯,要是吃上190天的红薯,她嘴巴能淡出鸟来。
墨初白二十岁的年纪正是馋的时候。
突然有些馋拼夕夕九块九一大桶的调味料,无论配什么菜都是嘎嘎香,连盐都省了,饭后一颗维C爽歪歪。
拿着生长药剂的手有些犹豫。
“算了,旧的不去,新的不来!”
一股脑全都倒了进去,小麦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生长出来。
[小麦 距离成熟剩余96天3小时10分]
“我天!那些生物学家知道不连夜扛着棺材板跑过来?”
“赶紧给这些苗子浇浇水,不然都得渴死。”
提着水桶刚想打水时,一个村民莽莽撞撞与墨初白扑了个满怀。
“你咋了?这么着急?”
村民神情慌张。
“不好了!别的村把水源霸占了!我必须告诉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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