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案例:商家遇“顾客故意找茬要赔偿”,没硬刚给了小补偿,避开“讹钱陷阱”
有家小超市,有次一个顾客拿了瓶过期牛奶过来,拍在柜台上骂:“你们卖过期食品,我要投诉,还得赔我1000块!” 老板没急着辩解,反而笑着说:“实在不好意思,可能是我们没及时下架。这样,牛奶我给你换瓶新的,再送你一提纸巾,你看行不?”
顾客愣了一下,没再坚持要1000块,拿了牛奶和纸巾就走了。后来旁边水果店老板说,这顾客前几天也去他店里,拿了个有点坏的苹果,要赔500块,水果店老板硬刚,顾客就闹到市场监管局,最后水果店赔了200块才了事。
超市老板说:“我一看他拿的牛奶,过期才一天,而且他进门时眼神就不对劲,不像真生气,倒像故意找茬——要是我跟他硬刚,他肯定会闹大,我反而得赔钱;给点小补偿,他没理由闹,我也省了麻烦。” 这跟尤翁的做法一模一样:不跟“找茬的人”硬刚,先化解对方的“目的”,反而能避开大坑。
三、评注里的“忍与不忍”:不是所有事都要忍,关键看“背后是啥原因”
评注里冯梦龙提到吕文懿公的故事,跟夏翁、尤翁形成了对比:吕文懿公刚辞掉宰相,回到老家,有人喝醉了骂他,他让仆人别跟对方计较。结果过了一年,这人犯了死刑被抓,吕文懿公后悔了:“要是当时我跟他计较一下,送官教训一顿,说不定他就不会犯这么大的错了。”
这不是说夏翁、尤翁的“忍”错了,而是告诉我们:“忍”要分情况,不是盲目忍——
1.该忍的情况:对方找茬是因为“有难处”(像夏翁的挑粪人欠了债想求死,尤翁的邻居想碰瓷过年):这时候忍一忍,给对方台阶,不仅能化解矛盾,还能避开对方背后的“祸”(比如挑粪人死在自己家,邻居死在自己当铺);
2.不该忍的情况:对方找茬是因为“有恶习”(像吕文懿公遇到的醉汉,习惯性骂人;或者职场里有人故意偷懒、甩锅):这时候适当“计较”,比如教训一顿、按规矩处理,反而能让对方改正,避免他以后犯更大的错。
四、核心启示:想避开“找茬引的祸”,先学会“先看隐情再动手”
夏翁和尤翁的“智忍”,不是“怂”,是“看透本质后的理性选择”。不管是生活中遇到别人找茬,还是职场里遇到同事犯错,都可以学他们:
1.第一时间急眼:先想“他为啥这么做”——是不小心?是有难处?还是故意碰瓷?想明白背后的原因,就不会被情绪带着走;
2.别跟“找茬的目的”硬刚:先化解对方的“需求”——挑粪人想求死,就免他的债;邻居想拿衣服过年,就给他人;顾客想要补偿,就给点小好处——对方的需求满足了,自然不会再闹;
3.分清楚“该忍还是该管”:恶习要管,难处要忍——遇到故意犯错、有恶习的人,别一味忍,适当教训能止损;遇到有难处的人,忍一忍反而能避祸。
【原文】夏翁 尤翁
夏翁,江阴巨族,尝舟行过市桥。一人担粪,倾人其舟,溅及翁衣,其人旧识也。僮辈怒,欲殴之。翁曰:“此出不知耳;知我宁肯相犯!”因好语遣之。及归,阅债籍,此人乃负三十金无偿,欲因以求死。翁为之折券。
长洲尤翁开钱典,岁底,闻外哄声,出视,则邻人也。司典者前诉曰:“某将衣质钱,今空手来取,反出詈语,有是理乎!”其人悍然不逊。翁徐谕之曰:“我知汝意,不过为过新年计耳。此小事,何以争为?”命检原质,得衣帷四五事,翁指絮衣曰:“此御寒不可少。”又指道袍曰:“与汝为拜年用。他物非所急,自可留也。”其人得二件,默然而去,是夜竟死于他家,涉讼经年。盖此人因负债多,已服毒;知尤富可诈,既不获,则移于他家耳。或问尤翁:“何以预知而忍之?”翁曰:“凡非理相加,其中必有所恃,小不忍则祸立至矣。”边批:名言可以喻大。人服其识。
评:吕文懿公初辞相位,归故里,海内仰之如山斗。有乡人醉而詈之,公戒仆者勿与较。逾年,其人犯死刑入狱,吕始悔之,曰:“使当时稍与计较,送公家责治,可以小惩而大戒。吾但欲存厚,不谓养成其恶,陷人于有过之地也。”议者以为仁人之言。或疑此事与夏、尤二翁相反。子犹曰:不然,醉詈者恶习,理之所有,故可创之使改;若理外之事,亦当以理外容之。智如活水,岂可拘一辙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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