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案例:商业“合作方先违约,我方解约不算‘失信’”
老姜开了家设计公司,跟一家装修公司合作,合同里写好“装修公司先付30%定金,设计公司再出方案”。结果装修公司不仅没付定金,还催着老姜出方案,老姜拒绝后,装修公司反而骂老姜“不讲情面,以后没法合作了”。
老姜没跟他们扯“人情”,直接把合同拍在对方面前:“合同第4条写得很清楚,‘定金到账后7天内出初稿’,你们没付定金,我不出方案是按合同办事,不是失信。要是你们觉得我错了,咱们可以找律师或行业协会评理。”装修公司没话说,最后乖乖付了定金——这就是“用依据说话”的好处:别跟对方扯主观感受,拿客观规矩当武器,对方想赖都没辙,就像孔季彦搬《春秋》一样,一锤定音。
三、核心启示:别被“身份绑架”,责任认定看“谁先破规矩”
孔季彦的故事说到底,就是“别被‘长辈/亲属’的身份绑住手脚,看谁先踩破底线”——不管是古代断案,还是现在生活、职场,都得记住这一点:
1.亲属关系不是“免罪符”,谁先踩底线谁担责
继母杀父、舅舅挪用公款、亲戚坑你钱,这些都是“先破规矩”的行为,他们没资格再拿“长辈/亲属身份”要求你让步,你维护自己的权益,不算“不尊重”,反而是理所应当。
2.遇到争议别扯“人情”,找“公认依据”更管用
断案找《春秋》,职场找公司制度,商业找合同,生活找法律——客观依据比“我觉得”“他应该”靠谱多了,既能说服别人,又能保护自己不背“坏名声”。
3.别被“道德绑架”,该硬气时就硬气
有人拿“你是晚辈,得让着我”“咱们是亲戚,别太计较”绑架你时,别慌,先想“他有没有踩底线”,要是有,直接按规矩来,不用怕“得罪人”——毕竟先得罪你的,是他自己。
简单说,孔季彦的智慧是“看透了伦理的本质是‘守规矩’,不是‘认身份’”。现在我们遇到被“长辈/亲属身份”绑架的事,也该学他:先看谁先破规矩,再按规矩办事,别被人情和道德绑住,这样才不吃亏,还能站得住理。
【原文】孔季彦
梁人有季母杀其父者,而其子杀之。有司欲当以大逆,孔季彦曰:“昔文姜与弑鲁桓,《春秋》去其姜氏,《传》谓‘绝不为亲,礼也’。夫绝不为亲,即凡人耳。方之古义,宜以非司寇而擅杀当之,不当以逆论。”人以为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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