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海市西郊牧场,暮色如打翻的靛蓝染料,从天际线泼洒而下,将连绵的牧草染成深浅不一的墨绿。晚风卷着干草的气息掠过羊圈,金属栏杆碰撞发出“叮叮当当”的脆响,混着母羊的低咩与远处溪流的潺潺声,织成牧场特有的夜曲。西边的云霞还残留着落日熔金般的余晖,将鲜于龢的影子拉得老长,她刚给最后一只母羊系好新的红绳铃铛,指尖还沾着羊毛的细软触感,鼻腔里萦绕着淡淡的羊膻与青草混合的味道。
牧场中央的木屋亮着昏黄的灯,窗棂上映出弃婴小石头的身影——这孩子如今已长到十岁,穿着洗得发白的蓝布褂子,正趴在木桌上写写画画。鲜于龢望着那身影,嘴角弯起一抹笑,刚要迈步,脚踝突然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低头一看,是只浑身雪白的小羊羔,正用湿漉漉的黑眼睛盯着她,羊角上还缠着半截红绳,和她给母羊系的铃铛绳一模一样。
“哪来的小家伙?”鲜于龢弯腰抱起羊羔,掌心触到它温热的皮毛,突然顿住——羊羔的左耳后,有一块月牙形的胎记,和她当年弄丢的亲生儿子一模一样。心脏猛地一缩,她踉跄着后退两步,撞在身后的草叉上,叉齿碰倒了旁边的挤奶桶,乳白色的羊奶洒在草地上,在暮色中晕出一片奶白的痕迹。
“妈!”小石头听到动静跑出来,手里还攥着半截铅笔,“你咋了?”他顺着鲜于龢的目光看向羊羔,突然指着羊羔的胎记喊道,“这和你给我讲的,哥哥的胎记一样!”
鲜于龢还没回过神,牧场入口突然传来汽车引擎的轰鸣声。两道刺眼的车灯划破夜色,停在木屋前。车门打开,走下来一个穿着黑色皮夹克的男人,身形挺拔,头发梳得一丝不苟,下颌线锋利如刀刻,鼻梁上架着副金丝眼镜,镜片后的眼睛却透着冷光。他身后跟着两个穿着迷彩服的壮汉,手里都拎着黑色的工具箱,脚步沉稳,一看就是练家子。
“鲜于女士,”男人走到鲜于龢面前,递过一张名片,指尖泛着冷白,“我叫‘不知乘月’,是镜海市生物科技研究所的。我们收到消息,你这里有只特殊的羊羔,可能携带罕见的基因序列,希望你能配合我们带走研究。”
鲜于龢捏紧名片,指节泛白,抬头看向不知乘月:“这是我的羊,凭什么给你?”
“凭这个。”不知乘月从口袋里掏出一份文件,“牧场的土地租赁合同明天到期,而新的承租人,是我们研究所。你要是不配合,不仅这只羊保不住,你和这孩子,恐怕也得搬出去。”
小石头拉着鲜于龢的衣角,小声说:“妈,别给他,这羊说不定是哥哥变的。”
鲜于龢心头一紧,突然想起三天前做的梦——梦里她站在一片星空下,亲生儿子穿着白衣,手里举着一只羊羔,说“妈,我回来陪你了”。当时她只当是思念过度,可现在看着这只羊羔,梦境与现实重叠,让她心头涌起一股莫名的勇气。
“想带它走,除非我死。”鲜于龢将羊羔护在身后,顺手抄起旁边的草叉,叉尖对着不知乘月,“我这牧场虽然不大,但也不是任人欺负的地方。”
不知乘月轻笑一声,推了推眼镜:“鲜于女士,别敬酒不吃吃罚酒。我知道你当年丢了儿子,可这只羊不过是只普通的牲畜,你何必这么执着?”他身后的壮汉往前迈了一步,拳头捏得“咯咯”响,空气中顿时弥漫起紧张的气息。
就在这时,牧场的栅栏外突然传来一阵马蹄声。月光下,一个穿着青色古装的女子骑马而来,青丝如瀑,用一根木簪束在脑后,脸上蒙着半透明的白纱,只露出一双如秋水般的眼睛。她手中握着一把长剑,剑鞘上雕着缠枝牡丹,随着马蹄颠簸发出“叮叮”的轻响。
“不知公子,强抢民物,可不是君子所为。”女子的声音清冷如月光,落在众人耳中,竟让那两个壮汉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
不知乘月皱眉:“你是谁?这里没你的事,赶紧走。”
女子翻身下马,动作轻盈如蝶,落地时裙摆扫过草地,带起几片枯叶。她抬手摘下白纱,露出一张清丽绝伦的脸,眉如远山,眼含星河,嘴角却带着一丝冷意:“我叫‘天下白’,是这牧场的旧主。当年我把牧场租给你,是看你可怜,没想到你如今竟勾结外人,欺负到我头上来了。”
鲜于龢愣住了,她租牧场时,房东确实说过这牧场原主姓白,却没想到是这样一位气质出尘的女子。天下白走到她身边,拍了拍她的肩膀:“别怕,有我在。”她转头看向不知乘月,眼神骤然变冷,“你手里的租赁合同是伪造的,真正的合同还在我手里,上面写得清清楚楚,这牧场永远租给鲜于女士,除非她主动放弃。”
不知乘月脸色一变,强装镇定:“你胡说!我这合同可是经过公证处公证的。”
“公证?”天下白从袖中取出一卷泛黄的纸,在空中展开,“你所谓的公证,不过是用钱买通了公证处的人。这才是真正的合同,上面有当年镜海市市长的签名,还有骑缝章,你要不要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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