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置你?”李修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玩味的笑容,“这个嘛……本王还没想好。”
李修顿了顿,慢悠悠地说道:“或许,等回了王府,本王缺个端茶倒水的丫鬟。又或许,本王心情好了,就赏你个侍妾的名分。这都得看本王的心情,也得看……你的表现。”
这番话,充满了羞辱和轻佻的意味。
探春的脸“刷”地一下变得惨白,血色尽褪。
丫鬟?侍妾?
她好歹也是国公府的小姐,虽然是庶出,但也是金尊玉贵地养大的。
如今,却要沦落到任人摆布,看人心情决定自己是为奴为婢的境地?
巨大的屈辱感涌上心头,探春的眼圈瞬间就红了,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却被她硬生生逼了回去。
她死死地咬着嘴唇,不让自己发出一丝声音。
看到她这副倔强隐忍的模样,李修心里暗笑一声。
他当然不是真的想让探春当丫鬟。
他之所以这么说,一是为了彻底打压这个女人的傲气,让她明白谁才是主宰;二来,也是为了做给外人看。
他截胡和亲队伍,还把荣国府的小姐强行留下,这事传回京城,必然会掀起轩然大波。
那些御史言官,还有他那位多疑的皇兄,会怎么想?
他们只会觉得,他李修在边关打了胜仗,就变得骄横跋扈,目中无人,甚至开始强抢臣女了。
这不正是他想要的“自污”效果吗?
一个只知道打仗和贪恋美色的莽夫亲王,总比一个功高震主、心机深沉的战神王爷,要让皇帝放心得多。
至于探春……
李修看着她那张苍白而倔强的小脸,心里已经有了打算。
这么一个有胆有识的美人,当个侍妾确实委屈了。侧妃的位置,倒是可以给她留一个。
当然,这些话现在没必要说。
“怎么?不满意?”李修故意板起脸,声音冷了几分,“还是说,你更想去伺候那些鞑子?”
探春娇躯一震,脸色变得更加难看。
是啊,比起去那茹毛饮血的鞑子王庭,过着生不如死的日子,留在燕王身边,哪怕是当个丫鬟......
至少……至少还是在大周的土地上,至少……眼前的这个人,是拯救了大周的英雄。
两害相权取其轻。
这个道理,她懂。
良久的沉默后,探春缓缓地、屈辱地低下了她高傲的头颅。
“……全凭王爷做主。”
探春的声音轻得像蚊子哼,但每一个字,都像是用尽了她全身的力气。
“很好。”李修满意地点了点头。
他不再看她,转头对还跪在地上的周瑞命令道:
“听到了吗?现在可以派人回京报信了。记住,一五一十,把本王的话,还有探春小姐的选择,都告诉荣国府的人。”
“是……是……”周瑞魂不守舍地应着,赶紧从地上爬起来,哆哆嗦嗦地指派了一个家丁,让他快马加鞭,火速回京。
那家丁如蒙大赦,连滚带爬地上了马,一溜烟就跑没影了。
李修这才下令,让探春和她的几个贴身丫鬟上了另一辆稍微朴素的马车,并入了大军队伍之中。
一场惊心动魄的截胡,就此尘埃落定。
大军重新启程,朝着京城的方向,浩浩荡荡地前进。
......
于此同时,燕王李修大破鞑子、救回南安郡王、并且在半路上截胡了荣国府和亲队伍的消息。
像长了翅膀一样,比大军的行进速度快了无数倍,提前飞向了京城。
一时间,整个京城都炸开了锅。
茶楼酒肆,街头巷尾,到处都在议论这件事。
“听说了吗?燕王殿下在北地打了个天大的胜仗!把鞑子打得哭爹喊娘,连鞑子可汗的王帐都给端了!”
“何止啊!我还听说,南安郡王被鞑子抓了,是燕王殿下硬生生从几万鞑子兵里给抢回来的!”
“真的假的?那燕王殿下也太神勇了!”
“这算什么!最带劲的你们还不知道呢!”一个消息灵通的说书先生,敲了一下醒木,神秘兮兮地说道,“朝廷不是派了荣国府的三小姐去和亲吗?结果半道上,被咱们燕王殿下给碰上了!”
“然后呢然后呢?”周围的听客们急不可耐地追问。
“然后?”说书先生一拍大腿,“咱们王爷当场就发话了:‘鞑子都被本王打残了,还和个屁的亲!’直接就把人给截了!”
“好!”
“说得好!解气!”
“不愧是咱们大周的战神!”
茶楼里瞬间爆发出雷鸣般的叫好声。
老百姓们不懂什么朝堂博弈,不懂什么政治权衡。
他们只知道,燕王打了胜仗,为大周扬了国威,还阻止了这件让他们觉得憋屈的和亲之事,这就是天大的好事!
一时间,李修的声望在民间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顶峰。人们将他视为大周的守护神,是真正的英雄。
然而,百姓们有多兴奋,朝堂上的衮衮诸公们,就有多头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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