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们早就商量过了,今晚的酒得喝,喝多了才方便套消息,不论是什么消息,只要是关于罕盟的,越多越好。
“图木弓,你真是我们的大英雄!没想到你竟然恋着图木多兰,我很嫉妒你,因为我没有勇气去爱她。我敬你一碗!”一个蛮子很是激动的说。
“敬勇士!不知道罕盟第一勇士是谁?”这是十四队的兄弟看似随意的一句问话。
“我们罕盟人都是喝额骨河水长大的,额骨河是我们的母亲河,任何一个部族都离不开她的怀抱,不论迁徙到哪,家都是要安在额骨河附近的。”一个蛮子被套出了话,竟不自知。
“我们部落的马不算多,也不强壮,要说马多且壮的要数……”
……
布芙看着眼前的场景,有些脑壳疼,一群吆五喝六灌酒的大老爷们,真烦死个人。
自动屏蔽了这些个酒鬼,自顾自的吃着羊肉。
驿馆外寒风刺骨,寂若无人,驿馆内暖如春日,人声鼎沸。
歌舞响起,一群婀娜多姿的少女踩着欢快的曲子,舞步轻盈,热情奔放。
一会儿抒情柔和,一会儿古朴雄壮,看着很是赏心悦目。
只是这群少女的衣着,让布芙有些接受不了,冬日里穿着单衣,一只袖子退到背后,露着半个肩膀和一只手臂。
那只赤臂只轻轻一动,就勾得台下的人乱了心弦。
布芙抓着一块羊肉,细细的嚼着,看着她那帮没出息的兄弟,一个个眼珠子都快飞出去了,轻咳了一声,没人理她。
一群色狼!这帮重色轻友的东西!
压低声音吼道:“胡志彪?胡志彪!”
胡志彪毫无心理准备的被布芙点名,一脸懵的问:“当家的,啥事?”
出发前,定下的规矩,在罕盟称呼布芙“当家的”。
布芙剜了他一眼,训道:“往哪看呢?你都有媳妇了,还盯着人家小姑娘胳膊看,等回去我就告诉你媳妇,你沾花惹草,你招蜂引蝶,你寻花问柳,你不是个东西!”
胡志彪冤枉死了,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看一眼怎就不是东西了呢,跟布芙还真不敢细掰扯这个事,憋屈的狡辩道:
“我没看,谁看谁孙子,我看楼下那个大胖子呢!”
说完,还真把自己的视线挪到了楼下一个大胖子的身上。
兄弟们边吃边笑,对胡志彪的遭遇,有的同情,有的幸灾乐祸,还有像李大爪子这样唯恐天下不乱的:
“看了,我看见他看了,眼睛都不眨,馋的直咽唾沫。”
胡志彪郁闷死了,一时嘴笨,没找到合适的言语怼回去,憋得满脸通红,闷声道:
“哥,你是我哥行不,你是我亲哥!”
李大爪子比胡志彪小两三岁,平时都是他叫胡志彪哥。
众人一阵大笑,图木部的一行人虽不知他们笑什么,也跟着笑,又吸引了一楼无数的目光。
布芙现在看十四队的兄弟特别不顺眼,尤其是旁边的顾念成,看小姑娘看的那个起劲,突然生起一股无名火,没好气的支使他:
“大哥,我要尝尝那壶酒。”听说那酒是甜的,布芙就想尝尝。
顾念成啃着一节羊排,哄道:“别喝了,再起了疹子,甜了吧嗦的,不好喝。”
这酒过甜,他们喝不惯。
“我就喝!”
“不给!”
“你也不许往下看!”布芙终于说出了自己想说的话,很是痛快。
顾念成先是愣了一下,忽而一脸欢喜,转过头来看着布芙,宠溺的应着:“好,不看,你不让看就不看。”
一舞秀罢。
一个中年汉子缓缓上台,拿着一把布芙不认得的乐器,边奏边唱,旋律婉转舒缓,象潺潺的溪水,又象娓娓的情话,一直唱到人的心里,又从心里唱出来,令人心静,又莫名的让人感动。
布芙问慕青:“这曲子唱了个啥?”
慕青双目微合,静静的听着乐曲,魂好像已经被曲子带走了,被布芙的手指头戳了一下才回魂,赶紧回道:
“一曲牧歌,儿女情长。”
布芙不太懂音律,也不似慕青能听懂曲子里的情感,笨拙的赞了三个字:“真好听!”
一曲罢了,满堂宾客都沉浸在余音里,还未从曲子里走出来,寂静如斯。
片刻后,掌声雷动,有人向这位中年汉子敬了一碗酒,汉子一饮而尽,尽显草原豪迈之气。
楼下店伙计吼了一嗓子:
“诸位尊贵的客人,格鲁勇士和布尔丹勇士愿为大家喝酒助兴,比试拳脚,点到为止,如有雅兴,竟可随意下注。”
一听有人打架,布芙禁不住往栏杆跟前凑了凑,俯身探出头去,向下张望,目光正好与台上的一名勇士相对。
布芙礼貌性的朝他点了点头,那名勇士很有特点,脸上有条很长的刀疤,见布芙注意到了他,一脸的雀跃。
刀疤脸的对手是个肉滚滚的大个子,体格和王二柱有一拼,二人台上活动着筋骨,台下的宾客纷纷下注。
十四队的兄弟们都看向布芙,布芙知道他们也想下注,想了想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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