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在心底翻涌无数遍的话,此刻竟不知从何说起。
许是因着对你的情意,总怕言语太轻,道不尽千般思绪。
又怕落笔太重,扰了这份纯粹的喜欢。
初次相遇的场景,早已在记忆里生了根。
你眼中闪烁的光芒,比诗里描绘的星辰还要明亮。
那一刻,我的心就像被琴弦轻轻拨动,泛起阵阵涟漪。
此后的日子里,图书馆、教室、林荫道,你的身影总能不经意间撞入我的眼帘,每一次相遇,都让我心跳加速。
……
或许在旁人看来,我这样直白地表露心意太过莽撞,但在这青春正好的岁月里,我不想留下遗憾。
……
纸短情长,言不尽意。愿你学业进步,日日都有好心情。
贾子龙。
这封情书完全是另一种风格。
很文艺。
字数也多。
写满了两页信纸。
“怎么样?”
孙国栋一脸期待地问道:“我帮小云云写的,够文艺吧?”
“文艺是够了。”
陈长河点点头,眉头皱起:“不过,文艺也不一定好使啊!”
“嗯?”
孙国栋诧异道:“你的意思是,直接不行,文艺也不行,那怎么才能行?”
“我想想。”
陈长河回想了一下。
前世,贾子龙刚开始追求袁倩倩时,在他们的指点下,文艺过,也直给过,但都不好使。
后来贾子龙索性放飞自我,开始死皮赖脸,什么甜蜜说什么,什么肉麻说什么,反而渐渐起到了效果,最后成功把袁倩倩追到手。
“有了!”
他一拍脑门,道:“得多写甜言蜜语,越肉麻越好!”
“嗯?”
孙国栋疑惑道:“我这封信,不是挺肉麻的吗?”
“你这只能叫文艺,算个锤子肉麻?”
陈长河说道:“再帮我卖会儿冰粉,我去写点肉麻段子,供你们拿回去学习!”
说罢。
他转身钻进里间。
足足半个多小时后,他拿着几页信纸出来了,递给贾子龙:“拿去用,喜欢哪句就抄哪句!”
“写的什么?”
贾子龙三人好奇地凑在一起,低头看去。
“我好像得了一种怪病,只有看到你笑,听到你说话,这病才会好。你就是我独一无二的解药,没了你,我怕是无药可医了。”
“我贪婪地想要霸占你所有的时间、所有的情绪。我想变成你睫毛上的一滴晨露,在你睁开眼的瞬间,就能第一时间看到你绝美的容颜;
我想化作你舌尖的一粒糖,让你时时刻刻都能尝到甜蜜,而这份甜蜜,就是我对你炽热的爱;我甚至还想成为你影子,这样不管你走到哪里,我都能紧紧跟随,不离不弃。”
“没有你的日子,对我来说就像是没有尽头的寒冬,冷风呼啸,刺骨又漫长。你就是我生命里的暖阳,有你在,我的世界才会春暖花开,繁花似锦。
我对你的爱,比地球上的海水还要多,舀也舀不完;比宇宙中的星辰还要璀璨,数也数不清;比最浓郁的巧克力还要丝滑醇厚,甜到心尖儿里,化都化不开。”
“我要把你捧在手心里,护在羽翼下,为你披荆斩棘,给你全世界最浪漫的惊喜、最极致的温柔。
我要牵着你的手,走过每一个清晨日暮,走过每一个四季更迭,从青春年少走到白发苍苍,永远都不松开。
因为我的生命里,不能没有你,你就是我的全部,是我活着的意义!“
一段又一段,一句又一句。
不讲究什么文采,主打甜蜜肉麻。
张雷看得浑身起皮疙瘩。
孙国栋龇牙咧嘴,直嘬牙花子。
只有贾子龙,如获至宝,欢呼雀跃:“没错没错!这就是我最想要的风格!长河,还是你懂我!不愧是订了婚,有媳妇的人,就是有水平!”
说罢,他急不可耐地窜出了冰粉店:“我走啦!回去重新写情书!”
第一个字是在门口说的。
最后一个字,是从十几米外飘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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