捏着照片的手指关节因为用力而微微泛白。林坤转身,走向办公桌正后方那面巨大的落地窗。巨大的玻璃窗像是一块巨大的屏幕,清晰又无情地把整个城市粗暴压扁了展示在他面前。远处那些摩天大楼,玻璃幕墙在上午阳光下像一排排巨大的金箔糖纸,亮得晃眼;近处高架路上,密密麻麻的车流像是被黏住的蚁群,缓慢地、令人心头发堵地向前蠕动着;更远处,城市中心公园那团浓密的绿色在灰白色的水泥森林中,突兀地钻出一小块,像一块发了霉的绿斑。
这景色平日里看惯了的,甚至带着点成功者俯视的畅快。但今天,阳光烈得过于刺眼,高楼下所有喧嚣升腾起来的热浪仿佛都被隔在玻璃窗外面,办公室里温度却异常得低,几乎让人感觉寒冷。玻璃窗映照出他模糊的倒影,一个沉默的黑色轮廓,只有指尖夹着的那张露出冰山一角的纸片边缘,透出一点异样的白光。
林坤的视线原本停留在远处的某个灰点,那里或许是只不知名的飞鸟。但当他的视线漫不经心地向楼下一个不经意的角落扫过——具体地说,是这个写字楼最不起眼的西南侧员工通道出入口时——他整个人,僵住了。
像个突然被拔了电源插头的机器人。
血液在那一瞬间,像是通了高压电,猛地全涌上头顶,又猛地倒灌回脚底板,心脏像是骤然被一只巨大的金属手掌捏紧,死死攥住,透不过气。
就在那儿。
那个角落阴影处,就在写字楼背后一条狭窄拥挤、只容得下行人和电动车通过的侧巷入口。
一辆车停着,是那种价格不菲的流线型跑车,颜色是罕见的珍珠白,在周围灰扑扑的老旧居民楼背景和杂七杂五的小吃店、五金店、烟酒店招牌映衬下,耀眼得像是在一堆废铁中滚进了一颗顶级珍珠。此刻,正午的阳光浓烈到了极致,如同一盆滚烫的金油泼洒在车顶,那层精心涂装的珍珠白漆面反射出极其炫目的、仿佛燃烧般的强烈白光,跳跃着,灼得人眼睛生疼。
强烈的光线下,隔着十几层楼的高度,很难看清车里面的人具体样貌。但林坤的眼睛像是突然有了某种不可思议的聚焦功能。
车窗玻璃摇下了一半,露出了里面那个女人的小半边脸。
那张脸,线条精致得像工笔画。额前几绺精心打理过却又故意散乱垂落的发丝,被巷口带着油烟和灰尘味、有点浑浊的热风吹得,轻轻贴住白皙得几乎透明的脸颊。一只纤细的手腕搁在车窗边沿上,随意搭着,腕骨线条清晰优美。无名指上,一点璀璨的星芒刺破了周遭沉闷的空气,在炫白的光带里跳跃闪烁,刺得林坤眼球针扎似的尖锐一疼。
是温婉。林坤确定。那颗钻戒,他不可能认错——那是他第一次真正意义上凭自己脑子“赢”来的大单子后,花光了那笔酬金的五分之一给她买的。她曾说过那款式“俗气”,后来倒也时常戴着。
像是一枚冰冷的钉子,直直凿进林坤的太阳穴。他捏着照片的那根手指,指腹用力压在那坚硬的纸角上,传来清晰尖锐的刺痛。
时间像是在这一刹那被冻结了,粘稠无比。窗外那巨大的城市模型还在按照惯性运转,车流如缓慢涌动的岩浆,街角那家永远弥漫着葱花辣椒油味儿的沙县小吃,老板娘那标志性的大嗓门透过模糊的空气、隔着十几层楼的高度隐约飘上来。办公室里中央空调呼呼吹着冷风,刚才和那帮税务、工商打马虎眼时留在指间的烟味,还没散尽,夹杂着红木桌子被打理后散发的木头蜡香气味,一股脑儿钻入鼻腔。
而楼下那个珍珠白的车影,车里那个侧脸,那片反射着灼热阳光的车顶,尤其是那只搁在车窗上、无名指一点星芒的手……所有细节被某种无形的力量在他脑子里无限倍放大、扭曲、拉长。温婉那张总是清冷得近乎疏离、只有在看向他才偶尔流露出极淡暖意的脸,此刻似乎就在面前,带着一种穿透了所有距离和玻璃的冷漠审判感,冷冷地盯着他。
照片纸的尖锐边角被他的拇指指腹狠狠地碾过。
“哗啦——!”
一声巨大的撕裂声猛地炸开!
林坤都没意识到自己手上是怎么用力的。整张红木大班椅被他上身骤然绷紧的爆发力狠狠带动,沉重笨拙的实木椅身和光滑的地板发出刺耳的摩擦声,瞬间往后平移了足有半米多,椅背咚一声撞在冰冷的落地玻璃上。
他整个上半身下意识地前倾,手猛地按在了坚实的玻璃窗面上。
玻璃冰凉坚硬,掌心贴上的一瞬间,那股子冷意激得他指尖一颤。眼睛死死锁定在那个角落。那个角度刚好能完整地看到车门。
车门开了。
一只穿着某种浅口、鞋尖镶着细碎东西的高跟鞋的脚踩在地面。鞋子很精致,踩着的却是巷子油腻、带着水渍和碎菜叶的水泥路面。紧接着,那只搭在车窗上的纤手收了回去,一个挺拔的身影从车里钻了出来,站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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