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我来!”白露抢着拎起水壶,铝制的壶身被太阳晒得发烫,她却像不觉得,指尖勾着壶柄转了个圈,眼神却往帐篷外瞟,像在找什么人,“我哥呢?又去看他那堆破零件了?”
云姐无奈地摇摇头,声音里带着点嗔怪:“去把你哥叫进来,别总在外面当柱子,风里站着不冷?昨天刚发的感冒药,忘了吃?”
没多久,帐篷帘被风吹得掀起,一个高大的身影堵在门口,军装的领口沾着沙尘,帽檐压得很低,遮住了大半张脸。他抬起头,眉眼和白露有几分像,却冷得像块冰,嘴唇抿成一条直线,左眉骨上有道浅疤,是某次任务留下的。浑身透着股生人勿近的气场,手里却捏着个用铁丝弯的小兔子,显然是刚做的。
“白队。”陆瑾起身敬礼,动作标准得像教科书。
白队点了点头,目光扫过悦悦时,停顿了半秒,像在评估什么,然后才在云姐旁边坐下,动作利落得像训练过千百遍,连带着小马扎都晃了晃,发出“吱呀”一声轻响。他把铁丝兔子悄悄塞到云姐手里,云姐瞪了他一眼,嘴角却弯了弯。
帐篷里一时安静,只有风刮过帆布的声响,呜呜咽咽的,像在说悄悄话。云姐悄悄踹了白队一脚,压低声音:“说句话,别摆着张脸吓人。”
白队喉结动了动,终于开口,声音低沉得像碾过沙砾:“路难走。”他看了眼悦悦的鞋,那是双新买的运动鞋,鞋边已经沾了不少沙,“沙地软,容易崴脚。”
就这几个字,说完便又闭上嘴,仿佛耗尽了全身的力气。
悦悦差点笑出声,连忙低下头,肩膀微微发颤。偷偷看陆瑾,发现他也在憋笑,嘴角抿成了一条直线,耳根却泛着红。
“别理他,”云姐嗔怪地看了丈夫一眼,转头对悦悦笑道,“他就这样,跟石头似的,三棍子打不出个屁。当年跟我求婚,就说了句‘跟我走’,连朵花都没有,亏我还傻呵呵地答应了。”她晃了晃手里的铁丝兔子,“也就这点出息,会做点小玩意儿哄人。”
白队的耳根悄悄泛起红,却依旧板着脸,伸手拿过云姐手里的铅笔,在地图上圈了个圈,力道重得差点戳破纸,那圈画得歪歪扭扭,像个笨拙的道歉,又像在说“我不是故意的”。圈完还不忘往云姐那边推了推,像个等夸奖的孩子。
悦悦看着这对夫妻,忽然觉得心里暖暖的。原来再严肃的人,也会在爱人面前露出软肋;再简陋的帐篷,有了这样的烟火气,也成了最暖的家。
风沙还在敲打着帐篷,远处传来士兵训练的呐喊声,震得空气都在颤。悦悦靠在陆瑾身边,听着云姐讲白队当年在演习里迷了路、靠啃草根回来的糗事——“他回来时脸都绿了,怀里还揣着半块没吃完的草根,说是‘留着当纪念’”,觉得此刻的时光,比招待室的蜜饯还要甜,带着点风沙的粗粝,却格外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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