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有没有说去武汉哪里?有没有留下联系方式?” 侦查员追问。老板摇了摇头:“没说,她住进来的时候就没登记身份证,只付了三天的房费。”
就在侦查员以为线索又要中断时,旅社附近的一家小卖部老板提供了一个重要信息:“9 月 6 号早上,我看到那个女人在路边打电话,好像在跟什么人吵架,还提到了‘仓库’‘钱’‘不能让他们发现’之类的话。挂了电话之后,她就拦了一辆去武汉的长途汽车走了。”
周明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联系武汉警方,请求协助排查刘梅的踪迹。同时,他再次提审陈卫国:“你认识刘梅吧?9 月 6 号早上,她是不是给你打过电话?你们在电话里说了什么?”
陈卫国的身体猛地一震,他抬起头,眼神里充满了绝望:“是…… 她给我打过电话,她说她已经到武汉了,让我别担心……”
“你们到底是什么关系?仓库里的血是不是你们两个人留下的?” 周明追问。陈卫国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他捂着脸,声音哽咽地说:“我和刘梅是情人关系,她知道我欠李娟钱的事,还帮我想过办法……”
9 月 19 日,武汉警方传来消息,在武汉火车站附近的一家小旅馆里发现了刘梅的踪迹。周明立即带领几名侦查员赶赴武汉,当天下午,在武汉警方的配合下,侦查员在旅馆房间里将刘梅抓获。
面对侦查员的审讯,刘梅起初还想狡辩,但当侦查员拿出仓库里的血迹化验报告和陈卫国的供述后,她终于承认了自己参与作案的事实。“是陈卫国让我帮他的,他说李娟一直在逼他还钱,还说要去告他,让他作坊倒闭。” 刘梅哭着说,“9 月 5 号那天,陈卫国把李娟和她妈骗到仓库,说要跟她们商量还钱的事,结果趁她们不注意,就用事先准备好的锤子把她们打死了……”
“那你们为什么要分尸?死者的头颅在哪里?” 侦查员问道。刘梅的身体颤抖了一下,声音恐惧地说:“陈卫国说,分尸后抛到不同的地方,不容易被发现。头颅…… 头颅被我们埋在仓库后面的空地里了……”
根据刘梅的供述,周明立即安排侦查员返回沙市,前往废弃仓库后面的空地进行挖掘。9 月 20 日上午,侦查员在空地的一棵老槐树下,挖出了两个黑色的塑料袋,里面装着的正是张桂兰和李娟的头颅!经过法医检验,头颅上的伤口与刘梅描述的锤子击打痕迹一致,案件终于有了重大突破。
当天下午,陈卫国在铁证面前,终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原来,陈卫国因为作坊经营不善,欠了不少外债,其中就包括李娟的 5000 元。李娟多次催债,还威胁要去法院起诉他,让他的作坊倒闭。陈卫国担心自己的作坊被毁,又无力偿还债务,便心生歹念,与情人刘梅商量后,决定杀人灭口。
9 月 5 日上午,陈卫国以商量还钱和合作做 “剑齿原” 棉花生意为由,将张桂兰和李娟骗到废弃仓库。在仓库里,陈卫国趁两人不注意,用锤子将她们打死。随后,他和刘梅在仓库里将尸体肢解,用事先准备好的麻袋、布条等将尸块包裹好,连夜开车将尸块抛到 207 国道旁的池塘里。为了掩盖罪行,他们还将死者的头颅埋在仓库后面的空地里,销毁了作案工具。
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陈卫国和刘梅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却没想到,他们留下的血迹、剪刀划痕、以及死者身上的车票、电报纸等线索,最终将他们推向了正义的审判台。
1989 年 3 月 15 日,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庭内座无虚席。窗外的梧桐树刚抽出新绿,却掩不住庭内肃穆压抑的气氛,备受全国关注的 “1988 年特大杀人碎尸案” 在此迎来一审宣判。
庭审现场,公诉机关当庭出示了全案证据链:从 207 国道旁池塘里提取的褐色麻袋、包裹尸块的米白色浴巾与深灰色绒布,到废弃仓库木柱上的血迹样本、与剪刀划痕吻合的凶器;从死者身上那张印着 “凉平 — 万县” 的汽车票、模糊写着 “剑齿原” 的电报纸,到陈卫国作坊内提取的财务账本、刘梅在武汉旅社的入住痕迹…… 每一份证据都经过严密的司法鉴定,如同无数根铁索,将陈卫国与刘梅的犯罪事实牢牢锁定。
“被告人陈卫国,你于 1988 年 9 月 5 日,以协商债务与合作生意为由,将被害人张桂兰、李娟诱骗至沙市废弃仓库,伙同被告人刘梅,使用铁锤击打二被害人头部,致其当场死亡。后二人将尸体肢解,用麻袋包裹后抛尸于 207 国道旁池塘,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侮辱尸体罪,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 公诉人的声音铿锵有力,当庭宣读的起诉书细节,让旁听席上响起阵阵压抑的抽气声。
面对铁证,陈卫国的心理防线彻底崩塌。在最后陈述阶段,他突然跪倒在地,双手撑着地面,额头抵着冰冷的地板,声音嘶哑地反复忏悔:“我错了…… 我不该为了躲债杀人,不该连累刘梅,更不该让两个无辜的人丢了性命……” 他的肩膀剧烈颤抖,泪水混着额头的汗水滴落在地面,却再也换不回张桂兰与李娟的生命。一旁的刘梅则全程沉默,只是在听到 “李娟” 的名字时,手指无意识地蜷缩起来,眼底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 —— 或许是恐惧,或许是残存的愧疚,但更多的是对自己选择的悔恨。
经过合议庭的激烈讨论与审慎评议,审判长最终当庭宣判:“被告人陈卫国犯故意杀人罪、侮辱尸体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刘梅犯故意杀人罪、侮辱尸体罪,鉴于其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喜欢中国桃色大案纪实请大家收藏:(m.20xs.org)中国桃色大案纪实20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