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的齿轮转到2009年,距离“3·12无名女尸案”发生已经过去了十年。这十年里,界首市公安局的民警换了一茬又一茬,但这桩悬案始终被记在刑侦大队的卷宗里,每当有新的技术或线索出现,他们都会重新梳理案情。可谁也没想到,打破僵局的,会是来自河南信阳的两起举报。
2009年9月24日,河南省信阳市息县公安局的接待室里,一个面色憔悴的男人坐在椅子上,双手紧紧攥着衣角。他就是高阳,十三年前离开赵集镇后,他在广州和西安辗转多年,始终没有忘记前妻梅丽的下落。几个月前,他偶然从老乡口中听到一个消息:梅丽早在1999年就被人杀害了,凶手正是当年的师傅杨志才和他的侄子王福伟。
这个消息像一道惊雷,让高阳瞬间懵了。他虽然和梅丽已经离婚,但毕竟有过一段婚姻,还有一个共同的儿子。震惊过后,他立刻赶到息县公安局报案,讲述了自己听到的传闻。可除了嫌疑人的名字,他再也提供不出任何实质性的线索,他不知道案发时间,不知道案发地点,甚至不知道梅丽的尸体被埋在了哪里。由于证据不足,这起报案很快被搁置下来。
高阳不知道的是,就在他报案不到两个月后,11月19日,100多公里外的界首市公安局也接到了一起举报。报案人是临泉县人刘乐芳,她说出的名字让办案民警瞬间警觉起来,“我二姑父杨志才和我表弟王福伟,在1999年杀害了一个叫梅丽的女人,案发地点就在临泉郊外。”
“梅丽”“1999年”“临泉郊外”,这几个关键词像钥匙一样,打开了办案民警尘封的记忆。他们立刻联想到了十三年前那桩未破的“3·12无名女尸案”。为了核实线索,民警立刻展开调查,可由于高阳和刘乐芳报案的机关分属河南、安徽两省,信息未能及时互通,这桩本可早日告破的案件,又推迟了三年才迎来实质性进展。
2012年8月30日,界首市公安局的民警在梳理旧案时,偶然发现了息县公安局2009年的那起报案记录。两条线索指向同一个嫌疑人,这让办案民警兴奋不已。他们立刻驱车赶往息县,找到了报案人高阳,希望他能协助辨认“3·12无名女尸案”的被害人是否就是梅丽。
在界首市公安局的会议室里,民警拿出一叠照片放在高阳面前,其中第七张照片正是1999年拍摄的无名女尸照片。照片上的女人圆胖脸,两侧外眼角微微上翘,这个独特的面部特征让高阳浑身一震。“是她,是梅丽!”高阳的声音带着颤抖,“我永远忘不了她这个样子,肯定是她!”
高阳的辨认,让警方初步确认了“3·12无名女尸案”的被害人就是梅丽,侦查视线正式锁定在杨志才和王福伟身上。此时的杨志才,已经是信阳美容行业的领军人物,身家过亿,名下拥有多家企业,还担任着信阳市美容美发行业协会会长等职务,头上顶着“慈善家”“优秀企业家”等多个光环。他经常穿着笔挺的西装,脚踩圆头皮鞋,出入各种高端场合,谁也不会把这个文质彬彬的亿万富翁和十三年前的一桩凶杀案联系起来。
为了避免打草惊蛇,警方制定了周密的抓捕计划。2012年9月27日晚间,王福伟在信阳市的一家出租屋内被抓获。面对民警的讯问,这个早已褪去青涩的男人没有过多抵抗,在被捕当晚就承认了自己和杨志才杀害梅丽的罪行,虽然由于时间久远,他已经记不清具体的案发地点,只记得是在临泉县城的郊外,但他详细讲述了作案的经过。
第二天晚上,杨志才在信阳市金霞美容院的办公室里被抓获。起初,他还试图以自己的身份和地位施压,声称警方“抓错了人”,但在民警出示的一系列证据面前,他的心理防线逐渐崩溃。9月29日晚上十一点,杨志才终于承认了杀害梅丽的事实,并供述了比王福伟更详细的作案细节。
“1999年3月11日晚上,我带着梅丽和王福伟从临泉县城往北走,出了城之后往西拐进一条小路,走到一条干渠边上再往北拐,就在那条小路上动的手。”杨志才的供述和王福伟的说法基本一致。为了核实供述的真实性,办案民警带着两人前往临泉县指认现场。当车子沿着杨志才描述的路线行驶,最终停在砖集镇黄庄村的干渠边时,所有人都惊呆了,除了干渠边上多了一座小厂房,周围的麦田、行道树甚至麦垛的位置,都和十三年前一模一样。
2013年1月,经过三个多月的侦查,案件终于侦查终结,警方将案件移送至阜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就在所有人都以为正义即将到来时,意外发生了。2013年10月,杨志才和王福伟被无罪释放。原来,由于“3·12无名女尸案”的被害人在案发后不久就被火化,警方无法提取到被害人的DNA样本,无法直接证明那具无名女尸就是梅丽。检方出于慎重考虑,认为证据不足,决定对杨志才和王福伟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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