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讯室里,邱兴华终于交代了自己的作案动机和全过程。2006年初,邱兴华的日子过得格外艰难,打工赚不到钱,家里连买粮食的钱都没有,三个孩子的课本费也交不起。生活的压力让他脾气越来越暴躁,经常和妻子吵架。5月的一天,他和妻子何冉凤在石泉县城逛街时,被一个头发胡子花白的老人拦住。“你心事很重,我给你算一卦吧。”老人说。走投无路的邱兴华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告诉了老人自己的困境。老人听完后,让他去凤凰山上找两块刻有邱姓祖先名字的石碑,多烧些香火就能改运。
邱兴华将信将疑地登上凤凰山,没想到真的在铁瓦殿旁边的平坝处找到了两块刻有邱姓人名的石碑。他如获至宝,当即烧了香火。后来,他觉得石碑放在露天处会遭风吹雨淋,便擅自将石碑搬进了铁瓦殿,还专门供奉了香火。6月初,他和妻子何冉凤再次来到铁瓦殿,在道观里小住了几日。就是这段时间,他开始怀疑妻子和住持熊万成关系暧昧,“我亲眼看到熊万成摸了她的手,我问他们,他们都不承认,还说我看花了眼。”邱兴华的语气里满是怨毒。
6月26日,邱兴华夫妇再次上山,这次住了七天。期间,因为石碑的摆放位置,邱兴华和道观管理人员发生了激烈冲突。“我把石碑搬到屋檐下避雨,他们非要让我搬出去,说我破坏规矩。”邱兴华说,那次冲突让他心里的怨恨更深了。此外,他在道观居住期间,因为不遵守道观的规定,多次遭到管理人员的训斥,这些不满渐渐在他心里积累,最终酿成了杀机。
7月14日晚上,邱兴华带着斧头和弯刀上山,以要在道观住宿为由,和管理人员套近乎,打消了他们的戒心。深夜,等所有人都睡熟后,他悄悄起身,挨个房间行凶。“我本来只想杀熊万成一个人,但我要给她分尸,不杀其他人的话,他们会发现的。”当被问到为什么要杀12岁的孩子时,邱兴华的眼神闪过一丝复杂:“他和我的孩子差不多大,杀他的时候我也不忍心,掉了眼泪,但没办法,不能留活口。”
杀完人后,邱兴华并没有立刻逃跑,而是在道观里待了一天。他给熊万成开膛破肚,挖心炒熟,在墙上刻下“该杀”,在纸盒上写下血字,还杀了一只鸡祭祀。7月15日晚上,他放火烧了道观,才从容离开。至于后来在湖北犯下的血案,他说:“我没钱吃饭,只能抢,他们反抗,我就只能杀了他们。”
当民警问他是否后悔时,邱兴华毫不犹豫地说:“不后悔,不杀他们,我心里就膈应,永远也不会舒服。”说这句话时,他的脸上再次露出凶光。让人唏嘘的是,邱兴华还让警方向他的子女转达:“让他们学我好的一面,别学我坏的一面。”更令人震惊的是,他交代如果这次回家没被抓住,下一步就要杀了妻子何冉凤,“我认定她和熊万成有事了。”
2006年10月19日,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经审理认为,邱兴华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11人死亡、2人重伤,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劫取他人财物,构成抢劫罪。数罪并罚,决定判处邱兴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判决后,邱兴华以自己有精神病史为由提出上诉。12月28日上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上,控辩双方围绕邱兴华的作案动机和是否患有精神病展开激烈辩论。经审理,法院认为邱兴华作案时思维清晰,动机明确,不存在精神病症状,其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最终,法庭当庭宣布驳回上诉,维持一审死刑判决。
9时50分,经验明正身,邱兴华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随着一声枪响,这个双手沾满鲜血的恶魔终于得到了应有的惩罚。铁瓦殿的血色阴影渐渐散去,但这起案件留给人们的警示却久久不能平息,生活的困境永远不能成为施暴的借口,一时的冲动和偏执,最终只会走向自我毁灭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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