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刘光被押回宜昌时,专案组的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经过审讯,刘光对自己和沈永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与沈永志的供述完全一致。至此,“7·14”特大抢劫杀人案成功告破,两名作恶多端的歹徒全部落网。
案件侦破后,宜昌市公安局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了案件的侦破情况。当得知两名歹徒在六省连续作案十起,最终在宜昌落网时,市民们纷纷为警方的破案能力点赞。文明老人的家人也来到刑侦支队,向杨国华和侦查员们送上了锦旗,锦旗上“为民除害,公正执法”八个大字,是对专案组全体成员最大的肯定。
2003年8月28日,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7·14”特大抢劫杀人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法庭上,沈永志和刘光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法院认为,两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且在多地连续作案,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判处沈永志、刘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宣判结束后,杨国华站在法院门口,看着远处的长江,心中感慨万千。这场历时一个多月的追凶之战,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他知道,这起案件的侦破,不仅告慰了受害人的在天之灵,也守护了宜昌这座城市的安宁。而对于他和他的同事们来说,这只是无数案件中的一起,未来,他们还将继续坚守在刑侦一线,用责任和担当守护着一方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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