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东台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在侦查报告上签字批准,要求深挖彻查,务必查清所有疑点。有了上级的支持和尚方宝剑,谷同山立即组建了由两名侦查员组成的专项调查组,于1998年12月1日动身前往大丰市,一场跨越两市的隐秘侦查就此展开。
调查组抵达大丰市后,首先联系了大丰市公安局,通报了案情,得到了当地警方的全力配合。调查的第一步,就是核实王素琴信中提到的孙哑巴。经过排查,大丰市交通局确实有一位姓孙的聋哑人,是单位的临时工,从事首饰加工工作。警方立即传唤了孙哑巴,通过聋哑学校老师的翻译进行询问。
面对警方的询问,孙哑巴情绪激动,通过手势和笔谈坚决否认教唆王素琴投毒和强奸的指控。他称自己确实认识王素琴,因为两人都是聋哑人,偶尔会有交流,但从未教唆她犯罪,更没有强奸过她。为了核实孙哑巴的说法,调查组询问了王素琴的妹妹王素明和孙哑巴的同事、邻居。王素明表示从未听说过姐姐被孙哑巴强奸,孙哑巴的同事也证明他平时为人老实,没有不良嗜好。结合其他证据,调查组最终排除了孙哑巴教唆和强奸的嫌疑,确认这是王素琴为了推卸责任编造的谎言。
排除了外部因素后,调查重点重新回到两任丈夫的死亡真相上。调查组首先前往大丰市第一人民医院和第二人民医院,调取了曾国祥和朱茂平的病历档案。在医院的配合下,调查组找到了当年负责诊治两人的主治医生。
负责诊治曾国祥的医生回忆道:当时病人送来时已经出现全身抽搐、意识丧失的症状,我们做了脑电图和CT检查,没有发现明显的大脑损伤,脑电图也没有典型的癫痫波,但病人的症状很像癫痫持续发作,所以只能按照癫痫进行治疗,不过治疗效果一直不好,病人的抽搐反复发作,最后家属要求出院,我们也没办法。负责诊治朱茂平的医生则表示:病人的症状是突然抽搐、颈部软弱无抵抗,但没有头痛、发热等病毒性脑炎的典型症状,我们也是按照病毒性脑炎进行试验性治疗,效果不佳。
医生的说法印证了谷同山的怀疑:两人的诊断都属于对症治疗,缺乏明确的病因依据。为了获取更权威的结论,调查组将病历档案送往盐城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法医科,请求进行法医学分析论证。盐城市公安局对此高度重视,组织了三名资深法医组成专家组,对病历进行全面分析。
经过一整天的反复研讨,专家组得出了权威性结论:第一,曾国祥诊断为原发性癫痫病依据不足。原发性癫痫多发于儿童或青春期,曾国祥发病时已37岁,且无任何发作史,脑电图和CT检查均无支持依据,其发病时的痉挛、呕吐等症状与癫痫不符。第二,朱茂平诊断为病毒性脑炎依据不足。
病毒性脑炎通常有发热、头痛等前驱症状,且会出现神经系统病理反射,而朱茂平并无这些症状,治疗反应也与病毒性脑炎不符。第三,两人均在进食后短期内发病,症状均为抽搐、呕吐、意识障碍,发作呈反复性,抗癫痫治疗无效,结合8·28案件中王素琴使用毒鼠强投毒的事实,符合毒鼠强或氟乙酰胺等剧毒鼠药中毒的临床表现。
法医的结论为案件调查提供了关键支撑。随后,调查组前往三龙镇曾国祥的家乡和沈灶镇朱茂平的家乡,展开实地走访。通过与死者亲属、邻居的交谈,调查组了解到更多关于王素琴的情况:她性格乖张,不安分守己,曾因与婆母不和放火烧房,被邻居及时扑灭;还曾离家出走,回来后与外人合伙偷窃家中钱财,被发现后仍不知悔改。更重要的是,两名死者发病时,都只有王素琴一人在身边,且都是在进食了王素琴准备的食物后发病,这与毒鼠强中毒的特征完全吻合。
在掌握了法医鉴定结论、证人证言等关键证据后,案件进入了攻坚克难的审讯阶段。由于王素琴是聋哑人,无法进行正常语言交流,审讯工作面临巨大挑战。为了确保审讯的合法性和准确性,谷同山做了充分的准备:聘请东台市聋哑学校的资深教师担任翻译,确保讯问内容和供述准确传达;将审讯地点设在看守所的会议室,既保持了审讯的威严,又避免了审讯室的压抑氛围,便于沟通;同时,提前制定了迂回突破的审讯策略,先从王素琴承认的8·28案件入手,逐步深入到两任丈夫死亡的核心问题。
1998年12月21日下午两点,审讯正式开始。谷同山坐在主审位置,翻译老师坐在王素琴身边,两名记录员分别负责文字记录和手势记录。审讯之初,谷同山没有直接提及两任丈夫的死亡,而是让王素琴重新供述8·28案件的经过。王素琴的供述与之前一致,没有出现明显破绽。随后,谷同山话题一转,询问她与孙哑巴的关系,王素琴起初仍坚持是孙哑巴教唆,但在谷同山出示了孙哑巴的证言和邻居的证明后,她的眼神开始闪烁,最终通过手势承认自己是为了推卸责任编造了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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