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
就在岳博宇摔得“啊”的一声惨叫划破梦境的黑暗时,我猛地从混沌中惊醒,心脏在胸腔里狂跳不止。恍惚间,我一下子就醒了过来,发现自己仍然好好地躺在床上,身上的被子被蹬到了一边,额头上满是冷汗。原来,之前那惊心动魄的一切只是做了一个梦。
我揉了揉太阳穴,试图让自己从梦境的余韵中缓过神来。可梦中的情景却像被烙铁烫过一般,清晰地印在我的脑海里。我不禁纳闷,我为什么会做这样的梦呢?梦中的‘岳博宇’这个人,感觉似曾相识,仿佛在某个遥远的角落里见过。但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先不说这个人是否真实存在过,就算历史上真有这么一号人物,那也必定是古人,我又没经历过穿越,怎么可能与他相识呢?
仔细回想着梦中的岳博宇,他能力卓绝,在公堂之上思维敏捷、断案如神;为官更是亲民,常常深入民间,倾听百姓的疾苦。他就像黑暗中的一盏明灯,照亮了那个腐朽世道的一角,算得上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好官。梦中的故事充满了曲折离奇的情节,却又有着积极向上的意义。它以清正严明、为民做主为感情基点,让我感受到了正义的力量。我心里琢磨着,这故事估计作为冬瓜今晚说书的备用故事之一还是可以的。于是,我赶紧紧闭双眼,在脑海里拼命回忆刚才的梦境,每一个细节都不敢放过,生怕一会就给遗忘了。
时间跑得飞快。等我好不容易整理好梦中的故事,窗外的天色已经大亮,床头的闹钟显示已经到了早上8点左右。我打了个哈欠,拖着还有些困倦的身体走进洗手间,用冷水洗了把脸,瞬间清醒了不少。我简单地整理了一下自己,便匆匆往餐厅赶去。
等我气喘吁吁地到了餐厅,一眼就看到冬瓜已经坐在餐桌旁了。他正一手托着下巴,眼睛盯着面前的茶杯,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我走过去在他对面坐下,笑着打了个招呼。不一会,大头、妙手空、千面人也陆续到来。
今早千面人没有易容,恢复了她本来邻家小妹的样子。她身穿一件淡蓝色的棉布旗袍,剪裁得体,将她纤细的身材勾勒得恰到好处。脚踩一双平底软布鞋,走起路来轻盈无声。两条乌黑亮丽的辫子垂在胸前,随着她的走动轻轻晃动。她那双大眼睛清澈明亮,仿佛藏着星星,笑起来的时候,脸上还有两个可爱的酒窝。大头一看到千面人,眼睛都有些发直了。不过他这人就是这样,爱美而不好色。他直直地看着千面人,眼睛里满是欣赏,赞道:“大妹子,还是你这幅样子好看,又清纯又漂亮,我给九分!这一分就怕你太骄傲。”千面人本来也是够大方的,这时反倒有点不好意思起来,小脸红红的,像熟透的苹果,她低着头,双手不自觉地绞着衣角。
正在这时,小白狐也袅袅婷婷地来到了餐厅。她今天穿了一袭碎花白裙,裙摆随着她的步伐轻轻飘动,宛如一朵盛开在风中的白花。她身材高挑,身姿婀娜,脑后扎着一条马尾辫,随着她的走动有节奏地摆动着。那双丹凤眼微微上挑,透着一股灵动与俏皮,眼神中仿佛藏着无数的秘密。
等大家都坐下后,我也吃得差不多了。我清了清嗓子,对大家讲起了昨晚的那个梦中《马车藏尸谜案》来。“话说在公堂之上,有个叫‘避鬼邪’邓景龙的人喊冤,他满脸焦急,声泪俱下地说道自己是个杀猪卖肉的。那天他路过一条偏僻的小路,发现一辆豪华马车停在那里,驾车人周七直挺挺地躺在地上,没了气息。他还没来得及弄清楚怎么回事,就被路过的人扭送公堂了。”
“岳博宇听了邓景龙的陈述,眉头紧锁,他深知此案必有蹊跷。于是,他立刻安排手下的捕快进行调查。捕快们在马车里发现了血迹,还有一把带血的匕首,这些线索就像一条条神秘的丝线,将整个案件的轮廓慢慢勾勒出来。经过一番打听,查明车主是富商王大富。而周七平日里经常去城西的一家酒馆,在那里,他曾与脸上有疤的王二发生过激烈的争执。”
“捕快们费了一番周折,终于找到了王二,将他带到公堂审讯。王二身材魁梧,一脸的倔强,他坚称自己没有杀人,还说有客栈老板可以为他作证。就在案件陷入僵局的时候,捕快们在周七的住处发现了一封匿名信。岳博宇立刻请来了笔迹专家进行鉴定,结果发现写信者是个左撇子。”
“这一发现让案件有了新的方向,经过一番排查,发现赵四、孙三有重大嫌疑。捕快们将孙三带到公堂,孙三吓得脸色苍白,双腿发软,他承认是自己写了匿名信,但死活不承认自己杀了人。岳博宇没有被孙三的言辞所迷惑,他继续深入调查,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最终,在岳博宇的明察秋毫之下,查出原来是辛六雇王二去吓唬周七,可王二一时冲动,竟然下了杀手。”
“真相大白,公堂之上一片哗然。辛六被判斩首,以命抵命;王二入狱二十年,接受法律的制裁;邓景龙则被无罪释放。百姓们得知真相后,纷纷称赞岳博宇英明断案。邓景龙更是感激涕零,他亲手制作了一面锦旗,送到公堂致谢。就在岳博宇满心欣慰地接过锦旗时,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击鼓声。岳博宇来不及多想,急忙赶去时,却不慎被门槛绊倒,摔得那一声惨叫,也就是我梦里听到的那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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