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阿县。
程咬金这辈子最后悔的事,大概就是七天前那个傍晚,为什么非要拎着那坛刚赊来的劣酒,从县衙后街那条僻静巷子穿过去。
若不走那条路,他就不会撞见县丞家的那个混账儿子,带着几个恶仆,将一个卖绢花的少女逼在墙角,污言秽语,动手动脚。少女的哭喊和挣扎,像针一样扎进程咬金的耳朵。
他老程是个粗人,没念过几天书,认得的字加起来凑不够一箩筐,但他娘从小教他一个道理:路见不平,你得管!甭管管不管得起,先管了再说!
于是,那坛还没开封的劣酒,就成了他手中的“兵器”。
“直娘贼!光天化日……呃,不对,是月黑风高……也不对!反正就是你们这帮撮鸟,敢欺辱良家女子!吃俺老程一坛!”
伴随着一声炸雷般的大吼,程咬金抡圆了胳膊,那酒坛带着风声,精准地砸向那纨绔子弟的后脑勺。
“砰——哗啦!”
酒浆混合着鲜血四溅,浓郁的劣质酒气瞬间弥漫开来。那纨绔子弟哼都没哼一声,软软地瘫倒在地,脑袋开了瓢,眼见是活不成了。
巷子里死一般寂静。
那几个恶仆愣住了,抓着少女的手也松开了。少女吓得脸色惨白,趁机挣脱,踉踉跄跄地跑远了。
程咬金自己也愣住了。他本意只是想给对方开个瓢,教训一下,没想真要人性命。可他那身天生神力,再加上几分酒意,下手就没个轻重。
“少……少爷死了!”一个恶仆尖叫起来,声音凄厉。
“杀人了!程咬金杀人了!”
“快报官!抓住他!”
恶仆们反应过来,有的去扶那瘫软的尸体,有的抽出随身的短棍、匕首,惊怒交加地朝程咬金扑来。
程咬金心头一慌,但更多的是那股被激起来的蛮横劲儿。他顺手抄起墙角一根不知道谁家晾衣服用的粗竹竿,舞得虎虎生风。
“来啊!狗腿子们!俺老程怕你们不成!”
竹竿横扫,带着沛然莫御的力量。冲在最前面的两个恶仆直接被扫飞出去,撞在墙上,骨头碎裂声清晰可闻。剩下的见状,胆气已泄,不敢再上前,只是围着叫骂。
程咬金知道此地不可久留。打死了县丞的儿子,这可是泼天的大罪!他丢下竹竿,狠狠啐了一口,转身就跑,那高大的身影几个起落就消失在昏暗的巷尾。
……
七天后的傍晚,京兆府栎阳县境内,一处荒废的山神庙。
程咬金蜷缩在布满蛛网和灰尘的神像后面,肚子饿得咕咕直叫,如同擂鼓。他身上的盘缠早在逃亡路上就花光了,那件原本还算体面的粗布短褂,如今已是破烂不堪,沾满了泥污和草屑。脸上更是胡子拉碴,眼窝深陷,哪里还有半点当初在东阿县时的“程大爷”风采。
“娘的……失手了,真他娘的晦气!”程咬金舔了舔干裂的嘴唇,喃喃自语。逃亡的这些天,他不敢走大路,专挑山林小径,渴了喝山泉水,饿了……就只能硬扛,或者找些野果、偷点地里的薯类充饥。这对于饭量极大的他来说,简直是酷刑。
寒冷和饥饿如同两条毒蛇,啃噬着他的意志。他不由得想起在家乡时,虽然也不算富裕,但至少老娘在时,总能吃上热乎饭,偶尔还能去打打牙祭。现在……他摸了摸咕咕叫的肚子,恨不得把神像上的漆皮啃下来。
“不行,得找点吃的,不然没被官府抓住,先饿死在这破庙里了。”程咬金挣扎着站起身,高大的身躯因为虚弱而晃了晃。他猫着腰,溜出山神庙,像一头饿狼般,在渐浓的夜色中搜寻着猎物。
运气似乎还不错,没走多远,他就发现了一片山坡上的野林子,隐隐有野兔活动的痕迹。程咬金精神一振,折了根趁手的树枝,削尖了头,屏息凝神,开始了他并不擅长的狩猎。
折腾了大半个时辰,累得气喘吁吁,终于被他瞎猫碰上死耗子,用削尖的树枝捅伤了一只肥硕的灰兔。看着在地上挣扎的猎物,程咬金眼睛都绿了,口水差点流出来。
他找了个背风的地方,捡来枯枝,用最笨拙的方式升起一堆小小的篝火。也顾不得剥皮去内脏,直接将那还在抽搐的兔子串在树枝上,架在火上烤。
焦糊味夹杂着一丝肉香弥漫开来,对此时的程咬金而言,却无异于珍馐美馔。他眼巴巴地盯着那半生不熟、外表焦黑的兔肉,只觉得时间过得无比缓慢。
就在这时,一阵脚步声和谈话声由远及近。
“……听说了吗?终南山那边,出了个‘风王’!”一个略显年轻的声音说道。
“咋没听说?现在黄河两岸,谁不知道‘一阵风’的名头?”另一个粗豪的声音回应。
程咬金耳朵一动,下意识地缩了缩身子,借着灌木丛隐藏形迹,侧耳倾听。
那似乎是两个赶夜路的行商或者樵夫,就在离他不远的小路上停了下来歇脚。
年轻的声音继续道:“专杀贪官污吏,劫富济贫!还把粮食分给穷人!比那些只知道抢掠的反王强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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