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格想了想,点了点头说:“的确,以前也有些人违反规则,但都没有发展到这种地步。他可能确实是因为我瞒过了他才恼羞成怒的。”
“走吧,咱们去找布鲁斯。”
他们刚从教堂里出来,布鲁斯就已经带着凯特过来了。凯特看起来脸色不太好。她说:“你知道凯恩姨妈为什么在得知我怀孕之后才让我回来吗?”
“为什么?”
“这个恶灵想出去。”
“什么意思?”
“他想离开小镇,去更大的地方,继续进行他邪恶的计划。而我来自于纽约,还怀了孩子,我肚子里的孩子是他的最佳目标。”
探员立刻就了解了:这恶灵附身他人是有条件的,一是得和大溪谷镇有关,二是得把这个人弄得很虚弱。而如果能让怀着孩子的凯特来到这里,他自然有办法达成这两点。不管是附身凯特还是凯特肚子里的孩子,他都能成功离开这里。
“不对,”探员又说,“那他为什么以前不附身其他人离开呢?”
“不是这么简单的。他也是去过大城市的,他还能不知道吗?想在大城市混下去,没那么简单。如果是个没有身份的黑户,分分钟就会被吃干抹净。就是外地人也不好混,最好是本地人,而且还得是家境优越的那种。”
“可是他以前绑架的那些人当中也不乏有钱人,”探员摇了摇头说,“能费劲来这么偏远的镇子旅游,条件都不会太差。就算刚好没有大城市的,这种人凭借自己的财力,去纽约或洛杉矶生活也不费力吧?”
凯特说:“要是借助成年人的身体,他必须时时刻刻扮成这个人,要是差别太大,可能会被怀疑,甚至可能会被送进精神病院。这种情况下,他不能当他自己。只有附身婴儿,以他自己的性格长大,他才能真正自由。”
“我觉得这不是真正的原因,”探员说,“要是他真的够自信,他会认为别人变得逐渐像他的性格是在变好,也不会设想这些受害者的家人会因为他性情大变——变得越来越像伯尔格——而不接受他。他只会设想,由于他的转变,周围人越来越爱戴他。”
布鲁斯也皱起了眉。探员回头看了他一眼,两人交换了个眼神,但什么都没有说。
布鲁斯之前在记忆当中见过老伯尔格。他是个非常帅气的人,在舞台上表演也毫不怯场,情场就更是得意了,姑娘们都为他癫狂。
虽说他出身小镇,但是这种样貌和才能都不错的人,在哪里都很吃香。就比如克拉克·肯特,虽说戴上的眼镜遮掩了一部分他帅气的面容,但是那种气质是掩盖不了的,几乎不会有人拿他的出身说事,因为他自己就足够优秀。
老伯尔格也是这样,就光凭他那一张脸,他也不会受到什么排挤,哪怕是参与到大城市的上流社会中,也一定会出尽风头。
有个比较残酷的事实就是,长得好看的人,确实就是吃尽福利,走到哪儿都讨人喜欢。人都有情绪感受器官,就算有些迟钝了一些,但起码也能感受出好坏。所以根本就不存在帅而不自知之类的事,大帅哥和大美女一定是很清楚自己受欢迎的程度的。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很难养成很自卑的性格:走到哪里都是赞美和掌声,随便做点什么事,都会被人夸奖和鼓励,哪怕就是搞砸了事情,人们最多也就骂一句“花瓶”。而要是长得没那么好看的人干同样的事,那骂的可就要难听得多了。
如此风流英俊的伯尔格,会是个对自己性格受欢迎程度毫无自信的自卑者吗?
“他亲口对我说的,”凯特说,“发现我没怀孕,他很生气。他也是个很易怒的人,情绪很不稳定。我随口讽刺了两句,他就气得要命。”
“你讽刺他什么了?”
“也没什么。他发表了一些有关于女性生育能力的非常妄尊自大的话,我就随口说了几句,就类似于‘雌鸟生蛋还得挑个羽毛色彩够鲜艳的雄鸟呢,哪个人要是不开眼看上了你,连麻雀都不如’。然后他就破防了。”
“该说不说,你骂得也挺狠的,”探员说。他又看向布鲁斯,因为在布鲁斯的描述当中,老伯尔格是个大帅哥。一般真正长得好看的人,是不会因为这种话破防的。
布鲁斯也皱眉思考着,事情的发展和他们对凶手的侧写对不上号了。那么现在就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他看到的记忆是老伯尔格自欺欺人,那帅哥面容不过只是他想象出来的;另一种可能就麻烦了——现在这个恶灵根本不是他们推断的老伯尔格,而是另有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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