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唐高宗李治统治时期,从永徽到弘道这一段时间里(公元650年至683年),官场中活跃着一个名叫徐敬业的官员。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此徐敬业并非后来起兵反抗武则天的英国公徐敬业(李敬业)。尽管他们同名同姓,但这两个人的仕途轨迹却完全不同。
这位徐敬业是一位地方行政长官,他以治理政务稳健、关心民生而闻名。他在任期间,致力于改善当地的社会经济状况,为百姓谋福祉。尤其是在担任苏州刺史期间,他的政绩更是留下了深刻的印记。
关于这位徐敬业的出身,史书记载虽不及英国公一支显赫,却也属官宦世家。其先祖可追溯至北魏时期的官僚家族,自祖父辈起便在南朝梁、陈及隋朝历任地方职务,入唐后家族成员多任职于州县,积累了丰富的地方治理经验。徐敬业自幼受家风熏陶,通读经史,尤其钻研《周礼》《汉书》中的治政篇章,少年时便以“明敏有器识”被乡邻举荐,弱冠之年通过科举考试中的“明经科”步入仕途,最初被授予秘书省正字,负责典籍校勘工作。
在中央任职的数年间,徐敬业以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得到上司赏识。他曾参与《五代史志》的编纂辅助工作,在核对史料、整理文献时展现出极强的逻辑性和责任心,被时任秘书监的魏征看中,举荐为监察御史里行。任职期间,他恪守职责,弹劾过两名贪墨的地方县令,虽因资历尚浅未能直接查办,却以详实的证据推动了案件的公正处理,由此在朝堂上初露锋芒。唐高宗显庆二年(657年),徐敬业因政绩考核优异,被外放为常州司马,开始了他的地方治理生涯。
在常州任上,徐敬业展现出卓越的行政才能。当时常州遭遇罕见旱灾,农田干裂,百姓流离失所。他一方面紧急上书朝廷请求赈灾,另一方面不等朝廷批复,便果断开仓放粮,同时组织百姓开凿渠道,引长江水灌溉农田。为安抚流民,他还下令搭建临时安置棚,发放种子和农具,鼓励百姓返乡耕作。这些举措有效缓解了灾情,使常州在次年便恢复了农业生产。唐高宗得知后,特下旨嘉奖,称其“临危决断,心系苍生,有古之良吏之风”。
显庆五年(660年),徐敬业升任苏州刺史,成为这一江南重镇的最高行政长官。当时的苏州已是水陆交通要道,商业繁荣,但也面临着治安混乱、水利失修、赋税不均等诸多问题。徐敬业到任后,首先整顿吏治,罢免了三名贪赃枉法的县丞,提拔了一批清廉能干的官员,使苏州官场风气为之一新。在治安方面,他建立了“里保联防”制度,鼓励百姓相互监督,同时加强对码头、集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巡查,仅用半年时间便破获了多起盗窃、抢劫案件,苏州的社会治安明显改善。
水利是江南地区的命脉,而当时苏州的太湖周边堤坝年久失修,每逢雨季便容易引发洪涝灾害。徐敬业亲自勘察太湖周边地形,制定了详细的水利修复计划。他调集民力,加固堤坝,疏通河道,尤其重点修缮了太湖东岸的娄江、东江等排水通道,从根本上解决了苏州的洪涝隐患。此外,他还改革赋税制度,根据土地的肥沃程度和百姓的实际收入调整赋税额度,减轻了贫苦百姓的负担,同时鼓励商人发展对外贸易,使苏州的经济更加繁荣。
徐敬业在苏州任职期间,还十分重视文化教育。他下令修缮苏州城内的学宫,聘请知名学者任教,同时设立奖学金,鼓励贫寒子弟入学读书。在他的推动下,苏州的文风日益兴盛,科举中第的人数逐年增加,为唐朝培养了一批人才。当时的苏州百姓为感谢他的政绩,曾联名上书朝廷,请求为其立碑颂德,徐敬业婉言拒绝,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乃分内之事,何需立碑”,其谦逊品格赢得了百姓的广泛赞誉。
龙朔三年(663年),徐敬业因母亲去世,按制辞官回乡丁忧。丁忧期满后,他被朝廷召回,任命为尚书省吏部郎中,负责官员的选拔和考核工作。在吏部任职期间,他坚持“任人唯贤”的原则,不徇私情,选拔了一批有真才实学的官员,为唐朝的政治稳定提供了保障。
咸亨二年(671年),徐敬业再次外放,担任扬州大都督府长史,协助大都督处理扬州政务。当时扬州是唐朝最大的商业城市之一,外商云集,政务繁杂。徐敬业凭借丰富的地方治理经验,妥善处理了民族矛盾和商业纠纷,促进了扬州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上元三年(676年),徐敬业升任润州刺史,在任期间继续推行仁政,深受百姓爱戴。
弘道元年(683年),唐高宗驾崩,武则天临朝称制。此时的徐敬业已年近花甲,因与武则天的政治理念不合,且厌倦了官场的纷争,便上书请求致仕,得到朝廷批准。辞官后的徐敬业回到苏州定居,潜心研究学问,整理自己多年的治政心得,着有《苏州治略》三卷,详细记载了他在苏州的施政举措和经验总结,为后世地方治理提供了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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