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末年的豫章城,街头巷尾总能看见一个奇特的身影——疯疯癫癫的妇人刘三娘。她常年穿着一件洗得发白、打满补丁的蓝布衫,衣襟上沾着说不清的污垢,头发乱糟糟地挽在脑后,几缕碎发垂在脸旁,遮住了大半神情。最显眼的是她手里那对枣木槌,乌黑油亮,显然是常年握在手里摩挲所致,走哪儿敲哪儿,“砰砰”的声响在喧闹的市集里也格外清晰,像一串不知疲倦的鼓点。
刘三娘的疯病是五年前得的。原本她也是个本分的妇人,丈夫早逝,独自拉扯着儿子李虎长大。李虎十五岁那年,被征去当了兵,临走前跪在她面前,哭着说定会好好当兵,将来混出个模样来接她享福。可自那以后,李虎就像断了线的风筝,只在三年前托人捎回过一封短信,说自己在临安军营里一切安好,此后便再无音讯。
儿子的杳无音信成了压垮刘三娘的最后一根稻草。她起初只是整日坐在家门口发呆,后来渐渐开始胡言乱语,见了人就拉着问“看见我儿虎子了吗”,再后来,就不知从哪儿捡了对木槌,整日在街上游走,一边敲一边骂,骂天骂地骂官府,骂那些不给她好脸色的路人,也骂自己命苦。
“疯婆子又来了!”每次刘三娘出现在市集,摊贩们都会下意识地把摊位往里面挪挪,路过的行人要么绕着走,要么捂着鼻子加快脚步——她身上总带着一股说不清的异味,像是长期没洗澡的馊味混着祠庙里的香灰味。有不懂事的小孩跟在她后面起哄,扔石子儿,她也不恼,只是转过身,举着木槌“砰砰”敲两下地面,咧开嘴嘿嘿一笑,那笑容里带着几分痴傻,又透着几分说不清的怪异,小孩们反倒被吓得一哄而散。
到了夜里,刘三娘就随便找个祠庙落脚。城西的土地庙、城北的观音堂,都成过她的“住处”。有时庙里的老和尚或庙祝会给她一碗剩饭,她接过来就蹲在角落里狼吞虎咽;有时没人管她,她就蜷缩在神像脚边,抱着那对木槌,睡得安稳又香甜,仿佛神像能给她遮风挡雨。
旁人都把刘三娘当成彻头彻尾的疯子,可时任枢密院编修的宋朴,却偏偏觉得她不一般。宋朴是豫章本地人,因丁忧暂时在家乡居住,平日里喜欢四处闲逛,观察市井百态。有一次,他在市集上看见刘三娘,当时正有个地痞故意拦住她,抢过她手里的木槌,嘲讽道:“疯婆子,敲什么敲?再敲把你扔江里去!”
周围的人都等着看刘三娘哭闹,可她却只是定定地看着地痞,突然说:“你左肩后有颗黑痣,三日之内若不避开向南来的车马,恐有血光之灾。”地痞愣了一下,随即哈哈大笑,觉得她在胡说八道,把木槌扔在地上,骂骂咧咧地走了。
宋朴却记在了心里。三日后,他果然听说那地痞在城南路口过马路时,被一辆失控的马车撞倒,左肩被车轮碾过,虽保住了性命,却落下了终身残疾——而那地痞的左肩后,确实有一颗黑痣,是他偶然间听地痞的同伴提起的。从那以后,宋朴再看刘三娘,眼神里便多了几分探究,有时还会特意让人给她送些吃食,刘三娘也不推辞,接过来就吃,偶尔还会跟送食的人说一两句没头没尾的话,比如“明日有雨,别晒谷子”“东边那家布庄要遭贼,让掌柜的看好门”,事后往往都能应验。
后来,张澄任豫章知府,听说了刘三娘的事,觉得好奇,便让人把她请到府衙里。府衙的差役们都觉得晦气,可张澄却不在意,还特意让人收拾了一间偏房,让刘三娘住下,每日给她送饭菜。
刘三娘在府衙里住得随性自在。有时她会安安静静地坐在院子里,抱着木槌晒太阳,眼神放空,像在思考什么;有时她会突然起身,拿着木槌在院子里乱敲,嘴里念念有词,谁也听不懂她在说什么;送来的饭菜,她高兴了就吃干净,不高兴了就随手扔在庭院里,引得鸡犬争抢;更有甚者,有一次她竟在被子里拉屎拉尿,差役们气得想把她赶走,却被张澄拦住了。
“她并非寻常疯妇,”张澄对差役们说,“你们且忍耐些,看她后续有什么动静。”
可刘三娘在府衙里住了不过三晚,就突然收拾起自己那点破烂东西,抱着木槌要走。张澄挽留她,她却只是摇头,说:“这里不是我该待的地方,我得回街上走。”张澄见她态度坚决,便不再强求,还让人给她装了一袋米,让她带着路上吃。刘三娘接过米袋,也没说谢谢,只是“砰砰”敲了两下木槌,转身就走出了府衙,身影很快消失在街角。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着,刘三娘依旧在豫章城的街头敲着木槌奔走,骂过的人换了一波又一波,住过的祠庙也换了一座又一座,没人觉得她的日子会有什么不同。直到有一天,她突然拉住一个常给她剩饭的馒头铺老板,眼神清明得不像个疯子,认真地说:“王掌柜,我告诉你个事,再过七日,就是我死的日子了。”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喜欢饮茶杂话请大家收藏:(m.20xs.org)饮茶杂话20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