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夜,运城市公安局法医刘彦军在分析检材时,发现了一条重要的DNA数据。他激动地将这个消息报告给上级。随后,绛县公安局局长巩建明、副局长于晓峰、刑警大队大队长吴姿胜带着人口信息资料连夜赶到运城市。通过综合研判,6人被列为重点排查对象。
等待DNA比对结果的时间异常漫长。专案组全体成员都在焦急地等待着。7月21日凌晨1时许,DNA鉴定结果终于出来了,28岁的朱某被成功比中!当刘彦军激动地大喊"就是他、就是他"时,所有人都抱在一起,流下了激动的泪水。6年的艰辛、委屈、痛苦和彷徨,在这一刻都得到了释放。
值得一提的是,在案件侦破过程中,一块清朝的石碑发挥了关键作用。警方在调查过程中发现,陈村镇的一个宗族可能与凶手有关,但该宗族的姓氏与之前的线索不符。后来,警方在一块古碑上发现了线索,原来这个宗族的祖先是从其他地方过继过来的,因此姓氏发生了变化。这一发现帮助警方最终锁定了嫌疑人的家族。
七、真相大白
2016年7月21日凌晨,警方迅速行动,将犯罪嫌疑人朱某抓获归案。面对确凿的证据,朱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随着朱某的交代,案件的真相终于浮出水面。原来,案发当天,朱某正在西沟沟底闲逛,中午时分在一处地方睡觉。下午2点左右,他被在溪边嬉戏的三个女孩吵醒。看到三个女孩在溪边玩耍,朱某起了歹念。
他冲到三个女孩面前,威逼她们上山进入窑洞。进入窑洞后,朱某把三个女孩的手捆绑在一起,让她们蹲下。观察到窑内无人后,他先掐死了杨某,并用砖头猛击杨某的头部,之后掐死了赵某,最后 猥 亵 并掐死了吉某。
作案后,朱某害怕事情败露,便抱了一堆带刺的树枝堵住窑洞口,然后仓皇逃离现场。下午4点30分左右,他担心女孩的家人会来找,便沿着大路走到翼城县,从那里乘出租车回家。
回到家后,朱某将事情告诉了家人。家人分成了两派,一派主张自首,一派主张逃走。最终,朱某的父亲给了他800元钱,让他逃到外地去,告诉他"能活一天算一天"。
朱某开始了逃亡生活。他在外地躲藏了两年,期间不敢暴露自己的身份,处处忍气吞声。他不敢交朋友,也不敢谈恋爱。偶尔上网,也只是查看案件的进展,生怕暴露自己的行踪。
两年后,朱某以为风头已过,便悄悄潜回绛县。他在县城打工一段时间后,就回到陈村镇的父母家中住一个月,然后再外出。2015年,朱某和家人认为警方已经放弃了调查,于是他决定结婚生子,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16年7月21日,朱某被警方抓获。他的家人因涉嫌包庇也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案件告破的消息迅速传遍了绛县。7月22日,当警方押解朱某到现场指认时,绛县万余名群众聚集西沟,高喊着"大快人心罪有应得"。部分群众还自发购买鞭炮,到绛县公安局门前、西沟窑洞前燃放,甚至出现鞭炮销售一空的场面。晚上,所有饭店灯火通明,百姓举杯庆祝案件告破。
八、犯罪背后的故事
在审讯过程中,警方了解到了朱某的成长经历,这或许能解释他为何会犯下如此令人发指的罪行。
朱某于1988年出生在绛县陈村镇东井下村。他的父亲对他要求很高,经常贬低和打击他,这让朱某从小就充满了自卑感和屈辱感。他的奶奶和父亲经常叫他"傻子呆子",这让他感到特别气愤。
朱某在学校里也没有朋友,他觉得同学们都看不起他。他成绩不如别人,家庭条件也不好。初中时,他只有一条裤子可以穿,整整穿了三年。
尽管如此,朱某在初三时还写过作文《我的理想》,那时他觉得自己能考上大学,想当一名农业技术科研人员。然而,上高中后,他迷上了上网,整天泡在网吧里,逃学、打游戏、浏览黄色网站。为了省钱上网,他经常一天只吃一顿饭,只买一瓶水喝。
最终,朱某辍学回家。他想继续读书,但父亲不同意;当父亲同意时,他又不想读了。之后,他去外地打工,但每份工作都干不长久。他心高气傲,却又什么事都干不成,对自己感到非常失望。
朱某在供述中说,他当时并没有想杀人,但还是把三个女孩都杀了。这可能与他当时的心情有关,因为他当时有自杀的想法。他说:"人越到低谷的时候就越会做错事吧。"
被捕后,朱某在看守所里想得最多的是这辈子彻底完了。他特别羡慕那些有稳定工作的人,他们上班下班、结婚生子,生活特别有规律。他也为自己连累了家人而感到愧疚,尤其是他的姐姐因为他而离婚,他的父亲一生要强,却因为教子无方而名声扫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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