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雾像一层薄纱,笼罩着荒漠与丘陵的交界处。华夏城的使者老张牵着一匹白马,缓缓走向殖民军的营地。他怀里揣着天宇亲笔写的劝降信,信上的字迹沉稳有力,承诺只要殖民军撤出华夏城地界,即刻归还所有俘虏,另赠三日粮草作为返程之需。白马的鬃毛上系着根红绸带,这是双方约定的“信使标记”,按规矩,任何一方不得伤害持此标记的人。
“站住!”营地外的哨兵举起步枪,枪栓拉动的声音在寂静的晨雾里格外刺耳。老张停下脚步,举起双手示意没有武器,从怀里掏出劝降信:“我是华夏城的使者,要见乔治上校。”
哨兵将他押进营地时,老张忍不住皱起了眉头。不过十几天的功夫,这支曾经耀武扬威的殖民军已经变得面目全非:士兵们衣衫褴褛,不少人光着脚,脚底磨出的血泡和沙土混在一起;帐篷破了好几个洞,露出里面蜷缩的伤兵,呻吟声此起彼伏;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浓重的馊味,那是变质的食物和伤口溃烂的味道。
乔治上校坐在一块石头上,正用一块破布擦拭指挥刀。他的军装沾满油污,头发像一蓬枯草,只有那双眼睛里还残存着一丝傲慢。“华夏城的使者?”他冷笑一声,接过信时连看都没看,就用刀尖挑着信纸在火上点燃,“回去告诉你们的城主,大英帝国的军队从不投降!想让我们撤兵,除非从我的尸体上踏过去!”
老张站得笔直,声音平静却坚定:“上校,你们已经断粮三天,伤兵无药可医,逃兵超过半数,继续打下去,只会全军覆没。我城主说了,各为其主,不必赶尽杀绝,撤兵留条生路,对双方都好。”
“生路?”乔治猛地站起来,指挥刀直指老张的咽喉,“你们这些黄皮猴子懂什么叫生路?我们的船能跨过大洋,我们的火枪能击穿铁甲,你们不过是些躲在土城里的野蛮人,也配谈‘生路’?”
旁边的副官拉了拉他的衣袖,低声道:“上校,按日内瓦公约,不能伤害使者……”
“公约?”乔治甩开他的手,眼中闪过一丝疯狂,“在这里,我就是公约!他们杀了我那么多士兵,烧了我的粮草,现在想劝降?做梦!”他突然挥刀砍下,刀光闪过,老张甚至来不及哼一声,便倒在了血泊中。那匹系着红绸带的白马受惊跃起,长嘶一声,朝着华夏城的方向狂奔而去。
“把他的尸体挂在旗杆上!”乔治的声音带着歇斯底里的嘶吼,“让那些汉人看看,和大英帝国作对的下场!”
一、白马传讯,怒火燃城
白马奔回华夏城时,红绸带已被鲜血染红。守城的士兵认出了信使的马,连忙牵去见天宇。当得知老张被杀、尸体被挂在旗杆上示众时,议事堂里瞬间炸开了锅。
“红毛鬼子欺人太甚!”牛皋一把将桌子拍得粉碎,铁打的拳头捏得咯咯作响,“某这就带一队人冲进去,把乔治的脑袋砍下来,给老张报仇!”
王贵脸色铁青,银甲下的拳头紧握,指节泛白:“使者乃两军通使,不斩来使是古往今来的规矩。乔治此举,不仅是对我们的羞辱,更是对战争伦理的践踏。此等残暴之徒,不配谈‘降’字!”
天宇站在窗前,望着殖民军营地的方向,背影在晨光里显得格外挺拔。他缓缓转过身,声音里听不出情绪,却带着一股彻骨的寒意:“老张跟着我从建城起就在,去年冬天为了给守城的弟兄送棉衣,冻掉了两根手指……他说过,等打退了敌军,要去学堂学写自己的名字。”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满堂愤怒的将士:“劝降是念他们尚有一丝人性,如今看来,是我们错了。对于豺狼,讲道理是没用的,只能用猎枪说话。”
“城主下令吧!”赵队长单膝跪地,身后的士兵们纷纷效仿,“愿随城主一战,不灭敌军,誓不回城!”
天宇走到地图前,指尖重重落在殖民军营地的位置:“王贵将军,你率主力从东侧丘陵推进,切断他们最后可能的退路;牛皋将军,你带骑兵绕到西侧,用火箭烧毁他们的帐篷,扰乱军心;我亲率弓弩营正面强攻,务必在日落前结束战斗!”
“得令!”王贵和牛皋齐声应道,转身时甲胄碰撞的声音里,带着压抑不住的怒火。
二、三军齐发,杀气弥漫
半个时辰后,华夏城的号角声在荒漠上回荡。王贵率领的步兵沿着丘陵边缘潜行,士兵们脚踩特制的软底鞋,在沙地上几乎听不到声音。他们携带的不仅有弓箭和长矛,还有数十架投石机,机身上新涂的红漆在阳光下闪着血一样的光——这是“复仇”的标记。
牛皋的骑兵队则换上了最快的战马,马鞍旁挂着浸满桐油的火箭。他勒住马缰,看着身后三百名骑兵,声音像打雷:“老张是咱的弟兄,弟兄的血不能白流!等会儿冲进去,先烧光他们的帐篷,再斩尽杀绝,一个不留!”
“杀!杀!杀!”骑兵们的怒吼声惊飞了天上的秃鹫,马蹄声如雷,朝着西侧的沙丘奔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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