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丞相自报家产者,诸葛亮当属第一人。北伐期间,他在前线给后主刘禅上《自表后主》,字字恳切如肺腑之言:
“臣初奉先帝,资仰于官,不自治生。成都有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顷,子弟衣食,自有余饶。臣身在外,别无调度,随时衣食,悉仰于官,不别治生以长尺寸。臣死之日,不使内有余帛,外有盈财,以负陛下也。”
八百株桑树,十五顷薄田——这便是蜀汉丞相的全部家产。
要知东汉末年,普通士族尚可坐拥数百亩良田,地方豪强更是“田连阡陌、膏腴万顷”,而诸葛亮身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执政者,家产竟只处于中等偏下水平。
对比同期的曹操——身为汉相却“挟天子以令诸侯”,封魏公时获十郡封地,进魏王时“设天子旌旗、驾六马”,其私产之丰,远非诸葛亮可比。
更难得的是,《三国志》载其“及卒,如其所言”——直到诸葛亮病逝五丈原,他的家产仍与表中所报分毫不差,这份“言出必行、终生清廉”的坚守,远比任何豪言壮语更有力量。
临终前,他更遗命“葬汉中定军山,因山为坟,冢足容棺,敛以时服,不须器物”——没有宏大的陵墓,没有珍贵的陪葬,唯有一抔黄土、一身素衣,却为蜀汉官员树立了“俭以养德”的最高典范。
在诸葛亮的影响下,蜀汉朝堂刮起了一股清廉之风。后主刘禅曾想征选民间美女充实后宫,时任侍中的董允当即劝谏:“古者天子后妃之数不过十二,今嫔嫱已具,不宜增益。”
硬是让刘禅打消了念头;受诸葛亮栽培的费祎,后来官至大将军,却“家无私财,子弟布衣素食,出入不从车骑,无异凡人”;
费祎之后的姜维,身为全军统帅,依旧“宅舍弊薄,资财无余,侧室无妾媵之亵,后庭无声乐之娱”。
从丞相到将帅,从朝堂到地方,蜀汉的廉洁风气如清风拂过,成了三国乱世中一抹难得的亮色。
廉政之外,法治是诸葛亮治蜀的另一柄“利剑”。
早在刘备入主成都时,他便牵头召集法正、刘巴、李严、伊籍等重臣,共同制定了蜀汉的根本律法《蜀科》;
建兴年间,他又细化出《法检》《科令》《军令》等规章,虽如今原文已佚,但其“从严治蜀、依法行事”的精神,却载于史册。
诸葛亮的“严”,绝非滥施刑罚,而是“善无微而不赏,恶无纤而不贬”的公平。彼时,刘焉、刘璋父子治蜀时奉行“宽政”,每年大赦天下,看似仁慈,实则是对豪强兼并土地、欺压百姓的纵容——益州的雍闿之流,皆因“宽政”而专权自恣,甚至兴兵作乱。
有人劝诸葛亮效仿前人“多施大赦”,他却坚定回应:“治世以大德,不以小惠。匡衡、吴汉不愿为赦,先帝亦言‘治乱之道不及赦’。刘景升、季玉父子岁岁赦宥,何益于治!”
在他眼中,真正的“德政”,不是以大赦纵容罪恶,而是以律法守护公平——“公赏不遗远,罚不阿近,爵不可以无功取,刑不可以贵势免”。
无论是亲贵还是庶民,有功则赏,有过则罚,这般“开诚布公、一视同仁”的法治精神,让蜀汉在乱世中拥有了难得的秩序与民心。
蜀汉灭亡后,西晋武帝司马炎曾问旧臣樊建:“诸葛亮治蜀何如?”
樊建答曰:“闻恶必改,而不矜过;赏罚之信,足感神明。”这十六字评价,便是对诸葛亮法治与廉政最中肯的褒奖。
三、全民皆兵:兵制革新的北伐根基
“务农殖谷,闭关息民”终究是权宜之计,诸葛亮的心中,始终燃烧着“兴复汉室,还于旧都”的火焰。
要与雄踞北方的曹魏抗衡,仅凭经济复苏与朝堂清明尚不足够,一支强大的军队,一套适配的兵制,才是蜀汉立足的根本。
刘备入主益州之初,麾下军队主要由两部分构成:
一是随他入蜀的“荆州军团”,兵士多为荆州子弟,久经战阵,是能横跨荆益、机动作战的主力;
二是刘璋旧部中的“东州兵”,由汉末避乱入蜀的“南阳、三辅数万家”组成,同样是职业军人,战力不俗。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建安二十四(219)襄樊之战中,东吴背盟,与曹魏联合攻杀关羽,荆州军团受到重创。到章武二年(222),刘备又在夷陵之战惨败,荆州军团将领张南、冯习、傅肜等战死,荆州兵遭受灭顶之灾。东州兵亦于此役遭受极大伤亡。所以在刘备东征失败后,军队主力遭受空前损失,荆州兵和东州兵作为蜀汉建政时期两大军事支柱的作用实质上已经消失。
此外,蜀汉主力的军队来源地荆州被东吴所占,此后所能征发兵源之地仅存尚不能完全有效控制的益州一隅,这对一个新生政权而言,无疑雪上加霜。
建兴初年,无论是为了让政权继续维持下去,还是为对抗北方强大的曹魏,作为掌舵者的诸葛亮都必须最大限度地利用唯一的地盘——益州地区的人力,建立一支进可北伐、退能自守的军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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