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规矩,看似简单,却是最难遵守的几条之一:不准勾结官府,不准私藏财物,不准欺凌山寨兄弟。不准勾结官府,是为了避免被出卖,保持山寨的独立性,这是周通死守的底线。不准私藏财物,是为了防止财富过度集中到个人手中,挑战山寨的分配体系,也是为了确保山寨有足够的流动资金应对不时之需。这条规矩的执行,同样残酷。那个新来的兄弟,因为偷偷藏了半块从富户家中抢来的银元,被周通亲自下令,拖到山寨广场,用他珍藏的、浸过松油的马鞭,一下下抽打。那马鞭抽在身上,发出“啪”的脆响,皮开肉绽,血肉模糊,惨叫声凄厉得如同受伤的野兽。周通就站在旁边,冷眼旁观,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仿佛在看一出与他无关的戏。最后,那兄弟被抽得奄奄一息,直接扔出了山寨大门,生死不论。山寨的喽啰们看着这一幕,一个个吓得面无人色,再也不敢有半点贪念。
至于“不准欺凌山寨兄弟”,这条规矩的执行,则更像是周通用来“平衡”内部矛盾的工具。两个地位差不多的头目,比如负责管教和守卫的王虎,和负责探听消息、带人下山的狗子,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或许是争抢一个刚抢来的漂亮女人,或许是谁的部下不小心碰了谁的部下——起了争执。起初,他们还只是口头上互相嘲讽,后来就发展到互相推搡,眼看就要动起手来。周通得知后,并没有立刻阻止,反而端着个酒壶,慢悠悠地踱到现场,冷眼旁观。他似乎觉得,这两个手下互相斗个两败俱伤,对他来说未尝不是好事,可以借此敲打敲打他们,也顺便看看谁更“听话”。最终,两个头目果然动了手,拳脚相加,打得难解难分。周通这才一声令下,旁边早就等候多时的喽啰们一拥而上,将两人都按倒在地,一顿乱棍痛打,直打得两人都昏死过去,鼻青脸肿,几乎没了人样,这才被拖下去“养伤”。周通这才满意地点点头,对围观的山寨众人说道:“看看!这就是不听话的下场!都给我记住了,山寨里不准内斗,谁敢先挑事,这就是榜样!”众人噤若寒蝉,心中却更加寒意凛然。这哪里是“不准欺凌”,分明是“不准公开、失控地欺凌”,只要周通看不过眼,或者能为他所用,这种“平衡”随时可以被打破。
权力结构在这片血与火浇灌的土地上,泾渭分明,如同山涧的溪流,各自奔流,却又受到无形山脉的约束。
大当家周通,稳坐于山寨最高处的“阎罗殿”里,脚下是厚厚的、沾满灰尘和不明污渍的兽皮,手中是永远不离身的酒壶,掌握着山寨生杀予夺的大权。他的话,就是律法;他的眼神,就是判决。没有人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只知道,他高兴时,山寨或许能多分点肉吃;他不高兴时,随时可能有人失去胳膊,甚至失去性命。
二当家刘据,作为周通之下最有权势的人,负责山寨的日常管理和对外联络。他手握实权,掌管着山寨的粮草、武器、人员调配等具体事务,是山寨实际运行的“大脑”和“手脚”。然而,他必须时刻看大当家的眼色行事。周通一个皱眉,他可能就得赶紧去弄点好酒好菜赔罪;周通一个点头,他才能放开手脚去做事。这种权力,如同浮萍,看似自由,实则根基不稳。
下面是几个分管不同区域或事务的头目,他们是山寨的中坚力量,也是周通和刘据各自势力的体现。
王虎,身材魁梧,一脸横肉,脖子上挂着颗狰狞的虎头骨,手持一柄沉重的板斧,负责山寨的管教和守卫。他是周通的心腹,脾气暴躁,手段残忍,山寨里的刑罚大多由他执行。他对刘据的态度有些微妙,既因为刘据是二当家而有所忌惮,又因为刘据似乎对常遇春另眼相看而心存一丝不满。常遇春能活下来,并且还得到一些“优待”,与王虎这个粗中有细(虽然不多)的人多少有些关系。王虎觉得常遇春虽然年轻,但身手确实不错,而且不像其他喽啰那样满身酒气、赌气,多少有点“人样”。
狗子,身材瘦小,眼神狡黠,像个猴子,负责探听消息和带人下山“做生意”(也就是打劫)。他是刘据安插在山寨内部的一个眼线,同时也野心勃勃,总想爬得更高。他看常遇春不顺眼,原因很多:一是常遇春不喝酒、不赌博,行为“怪异”,像个异类;二是常遇春能得到刘据的赏识,甚至结拜,这让他觉得自己的地位受到了威胁;三是他觉得自己在探听消息、带人下山这些“技术活”上,比常遇春这种“愣头青”强多了。因此,他处处想给常遇春使绊子。
铁牛,身材壮实如牛,力大无穷,负责山寨的后勤和训练新兵。他是个典型的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家伙,只知道服从命令,埋头干活。他对常遇春没什么恶感,也没多少好感,只是按照命令分配任务。因为常遇春身手好,有时会让他带常遇春去训练新兵,或者做一些需要体力的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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