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十六年(1643年),正月元日,初春的九州,寒意未消。肥前国 名护屋城(位于佐贺县,历史上为侵朝日军大本营,此借用其名),这座曾经见证丰臣秀吉野心的海滨城堡,今日迎来了新的主人。城头,大明日月浪涛旗与征东都护府的黑龙旗并列飘扬。码头外,北洋舰队“济远”舰巍然屹立。
城内本丸御殿,已被改建为大明扶桑都护府的行辕。正殿内,香案高设,旌旗招展。以多尔衮为首的原征东都护府将领、幕僚,与一批新近抵达、身着大明官袍的文官,分列左右。殿外,精锐护军营肃立,气氛庄重而肃杀。
吉时已到,宣旨太监——司礼监随堂太监张云汉(虚构),面南而立,展开一卷明黄绫缎诏书,朗声宣读:
“奉天承运皇帝,制曰:”
“朕 缵承 大宝,抚驭 万方。尔 倭地 九州,僻处海隅,昔 为 不逞之徒 巢穴,今 既 革面洗心,举土 内附。特 允 所请,设立 大明扶桑都护府,俾 宣 教化,辑 宁疆陲。**”
“兹 以 征东都护府大都护、镇东将军 爱新觉罗·多尔衮,忠勇素着,战功彪炳,加授 扶桑都护府 首任都护,赐 麟符,节制 九州 一切 军政事务。其 原职 仍兼。**”
“另 设 副都护二员:一 以 兵部职方清吏司郎中 陈子壮(虚构,代表文官系统),掌 民政、刑名、钱粮;一 以 北洋水师参将 耿精忠(历史人物,降清,此处借用),掌 水陆防务、驿传。**”
“设 长史、录事参军、屯田使、市舶提举 等员,均由 吏部 铨选 流官 充任。**”
“望 尔 等 同心协力,布 皇风 于 远夷,谨 守 边圉。钦此!”
“臣等接旨! 万岁!万岁!万万岁!” 以多尔衮为首,众人跪拜山呼。
诏书宣读完毕,扶桑都护府正式成立。但这套权力架构的设计,精妙而深刻地体现了崇祯皇帝的制衡之术。
都护 多尔衮,看似大权独揽,军政一把抓。但副都护的设置,却暗藏玄机。
?陈子壮,兵部出身,实为文官系统代表,直接对北京负责,掌控了民政(户籍、赋税)、司法(刑狱)、财政(钱粮) 这三大命脉。都护府的账册、户籍黄册、粮库银库**,皆由其副署方能生效。
?耿精忠,虽为武将,但属于北洋水师系统,某种程度上独立于多尔衮的陆军系统,负责沿海防务和与本土联络的驿传,既是辅助,也是眼线。
其下长史(秘书长)、录事参军(机要文书)、屯田使(军屯、移民)、市舶提举(海关、贸易)等关键职位,清一色由中央委派的流官担任。这些人升迁考成皆由北京吏部掌握,与多尔衮无直接统属关系。
换言之,多尔衮掌握了军队和最高决策权,但钱袋子(财政)、笔杆子(行政司法)、通信线(驿传)乃至未来的财源(贸易),都被崇祯巧妙地分割出去,交给了直接听命于中央的文官系统和相对独立的水师。这是一种典型的“以文制武”、“分权制衡” 的统治模式。
几乎在名护屋城举行开府仪式的同时,数道密旨从北京紫禁城发出。
文华殿东暖阁,崇祯皇帝对侍立的司礼监掌印太监王承恩、兵部尚书、户部尚书 吩咐道:
“扶桑新设, 百事待举。然, 首要者,在于 定章程,明权限。**”
“一、 着 户部、兵部 会同 ,速定 《扶桑都护府钱粮则例》 与 《驻军粮饷奏销条例》 。明确 :都护府 岁入 (含田赋、商税、矿课),几成 留用,几成 解京;驻军饷银、粮秣,由 何处 起运,如何 核销。此事, 由陈子壮 主理,多尔衮 副署,但 最终 报部 核定。**” (牢牢控制财政大权)
“二、 告诉 耿精忠, 其 麾下 水师, 一应 补给、修船, 仍 走 登莱水师 渠道, 定期 向 天津 禀报。 九州 沿岸 防务, 需 与 陈子壮 会商。” (保持水师相对独立,双向汇报)
“三、 命 吏部, 此后 都护府 所属 流官 考核, 需 增加 ‘ 与 都护 协作’ 一项, 由 多尔衮 出具 评语, 但 最终 等第, 由 吏部 定夺。” (赋予多尔衮部分人事建议权,但决定权在中央)
“四、 给 宋应星 去函, 其 所请 于 九州 设 ‘ 格物院’ 分院 之事, 准。 可 先从 勘探 矿藏、 绘制 舆图 着手。 一应 成果, 直接 报送 工部 与 朕。” (技术情报渠道独立)
“五、 谕令 多尔衮: ‘ 九州 初附, 民心未稳。 当 以 抚慰 为主, 慎用 刀兵。 遇有 大事, 当 与 陈、耿 二位 副都护 及 诸 流官 协商 办理, 联衔 上奏。’ **” (明示集体决策、分权制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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