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关键的方向盘操作
10时8分51秒,也就是刘某第一次击打冉某后的短短两秒内,冉某做出了一个决定性的动作——他收回右手并用右手往左侧急打方向。此时,公交车的时速为51公里,而对向正常行驶的红色小轿车时速为58公里。
冉某这一打方向盘的动作导致车辆失控向左偏离,越过中心实线,直接冲向对向车道。根据后来的调查,冉某作为公交车驾驶人员,在驾驶公交车行进中,与乘客刘某发生争吵,遭遇刘某攻击后,应当认识到还击及抓扯行为会严重危害车辆行驶安全,但未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有分析认为,冉某的行为"严重违反公交车驾驶人职业规定"。作为一名有24年驾龄的老司机,他应当知道在驾驶过程中与乘客发生冲突时的正确处理方式,包括靠边停车、报警等,而不是与乘客互殴。
4.2 撞击与坠落
公交车失控后,径直冲向对向车道,与正常行驶的红色小轿车发生了碰撞。从红色轿车的行车记录仪视频可以看到,公交车突然急转越过中间黄色实线,红色轿车的刹车灯亮起,但已经来不及完全避开。
撞击发生后,公交车并未停止,而是继续冲上路沿、撞断护栏。根据中铁大桥勘测设计院副总工程师徐恭义的分析,万州长江二桥主要功能是为城区服务,时速限制在60km/h以内,防撞护栏的设计标准相对弱一些。公交车是正面冲撞护栏,属于意外撞击,这超出了护栏的设计承受范围。
随后,公交车从桥上坠入长江,消失在人们的视线中。在公交车坠桥时,还能听到车上其他乘客的惊呼声。公交车上的行车记录仪记录着车上15位乘客最后的画面:公交车撞击护栏,在坠落的过程中尖叫声、呼喊声和哭声几乎在一瞬间响起,车玻璃在与水面撞击的瞬间破裂,江水蔓延,画面最后定格在一片碧绿。
五、紧急救援:江面下的搜寻与打捞
5.1 事故发现与初步救援
10时08分,事故发生后,重庆市公安局万州区分局立即接到报警。警方迅速赶到现场,初步核实此次事故失联人员15人(含公交车驾驶员1人)。现场指挥部组织70余艘专业打捞船只,蛙人救援队、水下机器人、吊船等专业力量围绕公交车坠江水域全面开展搜救打捞工作。
然而,救援工作面临着巨大的挑战。首先,长江水深流急,特别是万州段的水文条件复杂。公交车坠入的位置水深约70余米,给潜水作业带来极大困难。其次,公交车坠入江底后,由于水压和水流的影响,定位和打捞都面临技术难题。此外,当时正值秋季,江水温度较低,也增加了救援人员的工作难度。
5.2 黑匣子的打捞与关键证据
10月31日凌晨0时50分,潜水人员成功将车载行车记录仪及SD卡打捞出水。这一关键证据的获得,为后续查明事故原因提供了决定性的支持。公安机关多次模拟试验,对SD卡数据成功恢复,提取到事发前车辆内部监控视频。
与此同时,打捞工作仍在紧张进行。10月30日15时,救援人员救捞出第7名遇难者遗体,同时还发现2名遇难者遗体。截至10月31日,已有13名遇难者遗体被打捞上岸,但仍有2人处于失联状态。
5.3 公交车整体打捞
10月31日23时28分,在应急管理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指导协助下,重庆市委、市政府精心组织救援处置,万州长江二桥坠江公交车被成功打捞出水。当车头露出水面后,站在打捞船上的工作人员脱帽、鞠躬默哀,附近船只拉响汽笛,鸣笛致哀。
车辆打捞上岸后,经重庆市鑫道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所鉴定,事发前车辆灯光信号、转向及制动有效,传动及行驶系统技术状况正常,排除因故障导致车辆失控的因素。这一鉴定结果排除了车辆本身存在机械故障的可能性,将调查重点转向了人为因素。
六、真相大白:调查结果与责任认定
6.1 全面调查过程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家应急管理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派员赴渝现场指导调查处置。市、区两级党委、政府组织公安、应急、海事、消防、长航、卫生等部门组建现场指挥部,全力开展搜救打捞、现场勘查、事故调查、善后处置等工作。
公安机关开展了全面而细致的调查工作。他们先后调取监控录像2300余小时、行车记录仪录像220余个片断,排查事发前后过往车辆160余车次。同时,调查走访现场目击证人、现场周边车辆驾乘人员、涉事车辆先期下车乘客、公交公司相关人员及涉事人员关系人132人。
此外,公安机关对22路公交车行进路线的36个站点进行全面排查,通过走访事发前两站(南山岔路口站、回澜塔站)下车的4名乘客,均证实当时车内有一名中等身材、着浅蓝色牛仔衣的女乘客,因错过下车地点与驾驶员发生争吵。经进一步调查,确定该女乘客系刘某(48岁,万州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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